關于申報2025年度海口市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的通知
市直有關部門、單位,各區委宣傳部、文化企業:
為充分發揮專項資金引導作用,推動海口市文化產業高質量發展,根據《中共海口市委宣傳部海口市財政局關于修訂<海口市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海宣聯〔2023〕13號)規定,現就申報2025年海口市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圍及重點支持方向
(一)支持范圍
根據國家統計局發布的《文化及相關產業分類(2018)》,專項資金支持新聞信息服務、內容創作生產、創意設計服務、文化傳播渠道、文化投資運營、文化娛樂休閑服務、文化輔助生產和中介服務、文化裝備生產、文化消費終端生產等9大類146小類文化產業項目和文化企業。
(二)重點支持方向
1.支持椰雕、貝雕、木雕、藤編等海口特色文化產品設計創新、制作生產和拓寬銷售渠道。
2.支持文化遺產資源傳承發展。支持在有效保護前提下,合理利用文化遺產資源進行創作設計。支持民族工藝品創意設計及其衍生品研發,支持非物質文化遺產生產線保護和創意設計推廣,支持傳統工藝走進現代生活,支持優秀傳統文化的創造性轉化和創新性發展。
3.支持紅色文化、海洋文化、生態文化、東坡文化、海瑞廉潔文化、華僑文化等海口地域特色文化產業發展。支持深入挖掘海口地域特色文化內涵,創作以海口地域特色文化為主題的優秀文學文藝影視作品。支持海口地域特色文化走出去。
4.支持演藝產業發展。支持思想性、藝術性、觀賞性相統一的演藝精品創作演出,支持旅游景區景點和大型文旅綜合體設立駐場綜藝演出,支持新科技劇場舞臺建設,支持數字藝術、交互體驗、觀演互動、智能演藝、舞臺器械等領域的研發創新和裝備提升,支持文化演藝對外交流合作,支持引進國內外演藝團體和國際文化交流項目。
5.支持文化數字化發展。支持傳統文化企業數字化轉型升級,發展數字化文化消費新場景。支持運用數字化手段創新文藝表現形態,豐富文藝數字內容。
6.支持重點文化產業項目建設和重大文化活動舉辦。
二、支持方式
(一)“對賭”獎補。市委宣傳部與企業“一對一”協商增加營業收入、就業、社會效益等考核指標,簽訂“對賭”協議,明確企業任務和專項資金獎補額度。企業完成“對賭”協議約定的任務后,獲得專項資金獎補。
(二)貸款貼息。對文化產業項目的貸款利息進行補貼,補貼金額不超過項目貸款實際支付的利息總額,單個項目貼息總額不超過300萬元,貼息期限不超過3年。
(三)績效獎勵。對已經完成且社會效益顯著的文化產業項目進行獎勵。獎勵金額不超過項目實際投資額的30%,獎勵額度單項不超過50萬元。
三、申報材料
(一)基本材料(網上提交)
1.海口市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申請書(以下簡稱:申請書),需附上營業執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的清晰復印件;
2.單位詳細介紹及承諾書;
3.單位近兩年財務審計報告(新設企業除外),審計報告須經認證并附有效二維碼;
4.項目詳細介紹,包括項目開展的可研、策劃、評估等相關材料或政府有關部門關于項目立項、評審、推薦等出具的有關文件,其中項目涉及環境影響的,需提供環保部門的批復意見等復印件。
(二)專項材料(網上提交)
1.申請“對賭”獎補。已簽訂項目實施有關合同的,需提供項目所有有關合同及憑證復印件。政府部門已經明確意見的,提供項目相關批復文件。
2.申請貸款貼息。需提供項目實施所有相關合同文件及憑證復印件、銀行貸款合同、付息憑證等復印件。
3.申請績效獎勵。需提供項目實施所有相關合同文件及憑證復印件、申請項目的有效專項審計報告。還需提供申請項目的獲獎證書、社會效益相關證明材料、活動舉辦現場證明材料、媒體相關報道材料(至少提供其中兩項)。
(三)材料提交方式
項目申報企業(單位)登錄海南省惠企政策兌現服務系統通過認證注冊后,按要求完整填寫、上傳相關材料。上傳材料為PDF文檔格式。
四、申報條件及程序
(一)申報條件
1.申報主體須為海口市內注冊登記的獨立法人,且財務管理規范、誠信守法經營;未納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依法申報繳納稅款,納稅信用級別不為D級,不存在欠稅情形或其他違反稅收法律、行政法規行為。申報項目須符合海口市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支持方向。
2.申報主體對所申報項目應依法享有獨立、完整的產權,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權益。
(二)申報程序
申報海口市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的企業(單位)按以下程序進行申報:
1.網上在線填報,申報企業(單位)需認真閱讀《海南省惠企政策兌現服務系統操作手冊》,登錄海南省惠企政策兌現服務系統,進入海口市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申報頁面,按要求填寫信息;
2.申報企業(單位)網上提交申報材料后,由市委宣傳部文化體制改革和文化產業發展辦公室進行網上初審;
3.市委宣傳部文化體制改革和文化產業發展辦公室根據申報情況組織審核并匯總;
4.市委宣傳部文化體制改革和文化產業發展辦公室擬定專項資金年度分配使用計劃;
5.專項資金年度分配使用計劃提交市委宣傳部部務會審定和批準后對擬補助單位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6.公示結束后,市委宣傳部文化體制改革和文化產業發展辦公室將按程序核準后進行資金撥付。
五、工作要求
(一)申報企業(單位)要保證提交申請資料的真實、準確和完整,保證所申報項目未曾向市級其他部門重復申報、未獲得過海南省文化發展專項資金(產業類)支持。如存在不實申報事項,將嚴格依照法律法規處理,涉嫌違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查處。
(二)市委宣傳部門要嚴格把關、認真審核申報項目、實地考察,確保申報材料與項目實際情況一致;要加強項目的跟蹤管理,做好項目績效評價等有關工作。
(三)申報起始日期為2024年10月25日—2025年2月28日,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對賭”獎補辦事指南
2.貸款貼息辦事指南
3.績效獎勵辦事指南
中共海口市委宣傳部
2024年10月21日
(聯系人:符才麗,聯系電話:68723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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