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網友鐘先生介紹,11日上午,他登錄彭州公眾信息網查閱文件,一張“彩色圖片”在網站跑來跑去,非常顯眼。圖片上留有“辦謝師宴,得助學金”字樣。點開發現,原來是彭州一家飯店的廣告。該飯店每桌價格從468元—1200元不等,據了解,這家飯店在彭州屬于中高檔飯店。“政府網站能打商業廣告嗎?”鐘先生頗為好奇。
記者撥通了這家飯店的電話。飯店負責人告訴記者,早在兩年前,該飯店就開始在彭州公眾信息網打廣告,而今年選擇“包年”的方式,全年廣告費用在5萬元左右。
然而,彭州公眾信息服務中心主任尹維建卻一再強調網站是政府財政全額撥款單位,并未“試水”商業廣告。對于近日出現的“飯店廣告”,尹維建稱這是“公益性質”。“有時為了吸引網友,偶爾會放一些有公益性質的宣傳廣告,沒有專門做收費廣告。如有不妥,可隨時撤下?!彼f。
但記者發現,在該網,卻留有“本站廣告聯系”電話。記者昨日致電該電話,接電話的工作人員稱,可在該網建立網站鏈接,收費標準每年在2000—3000元之間。對此,尹維建稱,網站之間可以互換鏈接,而所收取的費用只是占用空間的“資源費”,并非廣告費用。
碰撞
商業廣告影響政府公信力
政府官網定位公益,不應該出現商業廣告。政府官網首先應堅持“公益第一”的原則。官網屬于公共資源,是政府的“窗口”和“形象”。即便刊載帶有公益性質的廣告,也應該嚴格把關,做好監控工作,否則就會影響政府的公信力。
成都市經濟信息中心政府門戶網站建設部副主任 董亮
政府網站不能搞“創收”
政府官網在顯著位置刊登“飯店廣告”,感覺有些不倫不類。而且,政府官網是財政撥款,是用納稅人的錢辦起來的網站,其職責是為納稅人服好務,而不是贏利。當然,如政府官網中搞點公益慈善廣告自然很好,但是變成幫飯店去拉客,那就徹底變了味,讓人感覺不嚴肅。
彭州市民 趙先生
刊登廣告不具合法性
從法律上說,公共權力的行使應遵循“法無明文授權即禁止”原則,建設政府網站動用的是公共財政,發布信息是一種政府行為,因此只要法律沒有明文授權,即不具有合法性。
成都君和律師事務所律師 朱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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