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深圳特區報報道:因為堅持管理規定,沒有批準下屬的請假要求,結果被下屬用硫酸潑成重傷,雙目失明。被害人無奈之下,將公司告上法庭,希望能從公司獲得一定的賠償,一審判決公司補償10萬元,雙方都不服。19日,市中院開庭二審此案。
?
拒絕下屬請假遭潑硫酸
?
這起悲劇發生在2006年6月1日,原告王曉洪本為深圳市某電源技術公司車間主管,2005年9月,他的下屬陳某樂向他請假,因為沒有正當理由被拒絕,陳某樂與其發生矛盾并對其懷恨在心。次年的6月1日,陳某樂在王曉洪下班后尾隨其后,在宿舍樓圍墻外,趁王曉洪與同事聊天之際,將準備好的硫酸潑向王曉洪臉部,最終導致王曉洪雙目失明,面部、頸部等部位大面積燒傷,經鑒定,王曉洪屬重傷,各部分傷殘分別達到了2至9級。
?
受害人未被認定為工傷
?
陳某樂經鑒定為限制責任能力人,因故意傷害罪被判入獄12年,但其無能力支付對王曉洪的賠償,王曉洪面臨著無法獲得賠償的局面,而社保部門又做出王曉洪不屬于工傷的認定。因此,王曉洪以深圳市某電源技術公司作為用人單位在入職審查上存在疏漏、過錯為由,將其告上法庭,請求賠償121萬余元。
?
一審判公司給予10萬元經濟補償
?
寶安區法院審理后認為,公司在用人時并不存在過錯,王曉洪的傷害是由陳某樂造成的,與公司沒有直接關系,因此不應承擔王曉洪的人身損害責任,但是,由于王曉洪是因為堅持公司的管理規定才遭到報復和傷害,因此,法院考慮到公平原則以及王曉洪受到的損害程度,判決公司給予王曉洪10萬元經濟補償。
?
二審雙方愿意調解
?
雙方對此判決都不服提起上訴,但在開庭前,深圳市某電源技術公司撤訴。昨天開庭時,雙方都表示愿意調解,經法官協調,公司方負責人表示會與股東商量,再多給王曉洪一些補償。
?
王曉洪的父親表示,老伴身體不好,孫子還小,自從兒子出事后,就靠他一人養活,家里已經債臺高筑,實在無法承擔,所以希望公司看在兒子為公司打了幾年工的分上,多給一些補償,他更希望法庭能認定兒子屬于工傷。
?
“我們也愿意他被認定為工傷。”公司方負責人表示,他們會積極配合王家申請工傷鑒定。目前,王曉洪的家人正在準備材料,向有關部門申訴,重新進行工傷認定。
?
·凡注明來源為“海口網”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頻、美術設計等作品,版權均屬海口網所有。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進行一切形式的下載、轉載或建立鏡像。
·凡注明為其它來源的信息,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網絡內容從業人員違法違規行為舉報郵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