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9月4日消息(記者徐慧)海南省“彩虹計劃”日前啟動。該計劃以工資集體協商為重點,從2010年到2012年,力爭用3年時間基本完成在各類已建立工會的企業實行集體合同制度,2010年集體合同制度覆蓋率達到60%以上,2011年覆蓋率達80%以上。
為深入推進集體合同制度,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總工會、省國資委、省工商聯、省企業家聯合會日前聯合下發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實施“彩虹計劃”,保障職工勞動權益。
我省將以工資集體協商為重點內容,以非公有制企業和勞動密集型企業為重點對象,推動企業與職工就工資水平、勞動定額等涉及勞動報酬的事項開展集體協商并訂立專項集體合同。建立健全企業職工工資集體協商共決機制、正常增長機制和支付保障機制。
相關部門將積極引導支持企業和工會開展“要約行動”,重點支持工會就職工待遇問題約企業負責人進行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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