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9月8日消息(記者曹杰)市政府第67次常務會議原則通過的《海口市民用建筑節能管理規定(暫行)》指出,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商品房,應當向購買人明示所售商品房的能源消耗指標、節能措施和保護要求、保溫工程保修期等信息。
據市住建局負責人介紹,近幾年來,我市以每年平均增長500萬平方米建筑面積的速度增長,但大部分建筑在節能方面存在缺陷。
根據規定,我市將對新建民用建筑進行規劃審查;制定規劃,逐步推進既有建筑的節能改造;對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利用、更低能耗節能建筑的發展、建筑節能示范工程和推廣項目等實施經濟鼓勵;對在建筑節能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予以獎勵。同時,嚴格控制公用設施和大型建筑物裝飾性景觀照明的能耗。
此外,建設單位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單位使用不符合施工圖設計文件要求的墻體材料、保溫材料、門窗、空調制冷設備及材料和照明設備;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商品房,應當向購買人明示所售商品房的能源消耗指標、節能措施和保護要求、保溫工程保修期等信息,并在商品房買賣合同和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中標明。而在正常使用條件下,保溫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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