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用三輪車撞人身亡被判賠15萬
海口網9月15日消息 近日,海口秀英區法院成功調解了一起因交通肇事引發的刑事案件,最終促使肇事人賠償受害人15萬元。
5月11日9時許,在海口市秀英區永興中學門口人行橫道線處,林某駕駛三輪農用運輸車將王某撞倒,導致王某搶救無效死亡。經海口公安局交警支隊認定,林某負事故的全部責任。事發后,林某賠償王某親屬死亡安葬費26000元。
8月5日,海口秀英區檢察院以林某犯交通肇事罪向秀英區法院提起公訴。考慮到死者親屬經濟困難以及其能否獲得實際賠償的問題,承辦法官對雙方展開調解。死者親屬認為林某不理解其喪失親人的悲痛心情,賠償數額距法院判決相距甚遠,而林某雖愿意賠償被害人親屬的經濟損失,但本身經濟條件不好且年老多病,多方籌借也只能再賠償6萬元,雙方未能達成和解。
法院指出,雙方未能和解,使死者親屬贏了判決卻得不到賠償,而林某的認悔罪態度又得不到體現。
承辦法官再做雙方思想工作,最終促使林某努力籌借,賠償死者親屬124000元,死者親屬表示同意。
[來源:海南特區報] [作者:王忠新 通訊員 林明智 陳國瓊] [編輯:王小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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