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情往來”成遮羞布
有意思的是,在收受財物的過程中,葉志翔夫妻偶爾也會反饋對方部分禮金,試圖憑此證明,其所收的財物屬于一般“人情往來”。
孫某是巨化集團公司下屬某貿易有限公司總經理,原本已經到了內部離崗年齡,為感謝葉志翔在其留任一事上的支持,2007年至2009年先后5次通過黃巨英送給葉志翔財物共計6.9萬余元。2008年,孫某因女兒結婚到葉志翔家中送喜糖,黃巨英送上2萬元紅包表示祝賀,孫某推辭不掉,只得收下。但孫某非常知趣,隨即在2009年春節之前將2萬元送回葉家。
張某是衢州某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長,為獲得葉志翔的關照,并感謝他在氯油、廢料洗矽鐵、包裝桶、硫酸銨購銷業務上的幫助,2005年至2008年先后5次通過黃巨英送上財物共計58.5萬元。2007年,張某的妻子姜某到葉家玩時,黃巨英送給其一只2.5萬元的玉手鐲。
“如果是正常的人情往來,你收進來的金額與送回去的金額未免太過懸殊了?”檢察官問。
葉志翔答道:“既然是人情往來,就不可能做到數額完全相等,有多有少都是正常的,每個人生活在社會上都有朋友,不可能因為拒收禮金,把朋友都得罪光了!”
“前來送禮的人無不是有求于你的,雙方地位并不平等。”檢察官說。
葉志翔承認這一點,但辯解道:“我們本來是想借對方喬遷、子女上學、結婚等喜事之機送回去的,但一次送得太多不自然,就想趁機一次一次地送回去,最終目標是把錢全部送回去。”
“我們從來沒有主動收下過任何禮金,每次都是一推再推。”葉志翔一直辯解,每次都是實在推脫不掉才被迫收下。“黃巨英有時候推錢推得手都腫了,實在推不掉,不收下還有什么辦法呢!”葉志翔感嘆。
葉志翔一直認為是國企老總的身份拖累了他:“我為他們提供投資建議、咨詢幫助,指導他們減少損失,幫助他們賺錢,他們才送錢給我。但由于我是國有公司的老總,受到身份限制,才構成了犯罪;如果我是私營企業主,根本不會有事。”
“妻子收錢,丈夫辦事”
據辦案檢察官介紹,與一般貪官不同,葉志翔不僅從未有過生活作風方面的問題,而且對妻子體貼照顧,稱得上是一位模范丈夫。
黃巨英患有美尼斯綜合征,隨時有可能暈倒。為了防止她一個人在家出現意外,葉志翔無論到哪里都帶著妻子,即使被人笑話也毫不在意。葉志翔的受賄款絕大部分也是經黃巨英之手收受的,在他家“妻子收錢,丈夫辦事”已成為固定模式。葉志翔對此的解釋是:“由于我這個人在公司里比較嚴肅,他們不敢直接將錢送給我,都是通過家人送的。”
2005年至2009年,經營海鮮生意的王某為感謝葉志翔平時的關照,謀求葉志翔對其在巨化集團公司海鮮業務、化工產品購銷以及兒子工作安排等事項上的幫助,先后6次通過黃巨英送上財物共計50萬元。黃巨英收錢后均告知了丈夫,并向其轉達了王某要求為其兒子在巨化集團公司安排工作等請托事項。
據王某回憶:相比葉志翔,黃巨英比較好說話,而且葉志翔對黃巨英很好,很聽老婆的話。所以他將一些請托事項告知葉志翔后,再找黃巨英,求她幫忙再跟葉志翔講講,黃巨英每次都爽快答應。
而對于受賄所得,乃至所有的正常收入,葉志翔也都交給黃巨英用于炒股與日常開銷。案發后,葉志翔從未埋怨過妻子,相反卻深感自責,極力為她開脫:“當初她家庭條件比我好很多,卻沒有嫌棄我,嫁給我后一直照顧癱瘓的公公,后來因為我又從效益較好的單位調到效益較差的單位……如果沒有我的同意,她是不敢收下這些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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