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9月16日消息 (記者徐慧)中秋節、十一假期將近,這個被網友稱為史上“最復雜假期”的長假,依舊奮戰在工作崗位上的市民加班工資應該如何算呢?15日,記者專訪海口市人社局工資福利處負責人為市民進行解讀。
該負責人介紹,中秋節、十一假期分為法定節假日與休息日兩類,不同的種類,加班工資的計算方法各不相同。
如果你在中秋節當日即9月22日,10月1日、2日、3日這四天的法定節假日期間被安排加班,那你應該得到不低于日或者小時工資基數的300%的加班工資。
如果你在9月23日、24日,10月4日、5日、6日、7日休息日期間還繼續上班,那么你可以要求單位為你安排同等時間的補休。不能安排補休的,市民可以要求單位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時工資基數的200%支付加班工資。
工資福利處的負責人告訴記者一個簡易的工資標準計算公式:法定節假日加班費=月工資基數÷21.75天×300%×加班天數。休息日加班費=月工資基數÷21.75天×200%×加班天數。
工資基數按照以下原則進行確定:首先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工資標準確定;如果勞動合同沒有約定的,按照集體合同約定的加班工資基數確定;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均未約定的,按照勞動者本人正常勞動應得的工資確定。同時,加班工資基數不得低于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目前海口市的月最低工資標準為830元。如果中秋、十一長假所有假期,市民都在加班,那么市民可以拿到的最低加班費為:法定假日部分830元÷21.75天×300%×4天=457.93(元)。休息日部分為830元÷21.75天×200%×6天=457.93元。總共為915.86元。
·凡注明來源為“海口網”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頻、美術設計等作品,版權均屬海口網所有。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進行一切形式的下載、轉載或建立鏡像。
·凡注明為其它來源的信息,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網絡內容從業人員違法違規行為舉報郵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