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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子邊開車邊“偷菜”釀車禍致1人死 獲刑4年

    海口網 http://m.yinhu3.com 時間:2010-10-19 11:13
      海口網10月19日消息? 5月17日凌晨零時許,許某駕車駛入浙江寧波寧慈公路時掏出手機進入QQ空間“偷菜”過程中,造成一起惡性交通事故。近日,被告人許某犯交通肇事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

      事發當天,寧波江北交警接到報警后,迅速趕到現場,經調查,死者是名50歲左右的男子,姓韓,寧波人。在警方調查過程中,肇事司機許某向交警部門投案。

      許某交待,5月16日晚,他駕駛重型半掛貨車在裝載了9根水泥管樁后,從浙江上虞某管樁廠出發,將貨運送到江北區的某個碼頭。17日凌晨零時許,許某駕車駛入寧慈公路后見車少人稀,便趕緊掏出手機進入QQ空間“偷菜”,“偷菜”過程中,許某突然聽到類似輪胎爆炸的聲音及有異物掛住輪胎的異響。直到緩緩停下車,許某仍未意識到自己闖了禍。當他檢查車輛的輪胎時,馬路上恰好有其他車輛駛過,借著對方車輛的燈光,綿延一地的慘烈場面才讓許某感到問題的嚴重。

      驚慌失措的許某開車逃離了現場,前往碼頭卸下貨物,又改走其他道路回到上虞。經過一番思想斗爭,他決定回到江北向警方投案自首。

      近日該起案件在寧波市江北區人民法院宣判。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許某駕車時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規,造成一人死亡的嚴重后果,且應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其行為已構成交通肇事罪。公訴機關指控成立。被告人肇事后逃逸,應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案發后,被告人主動投案,有自首情節,依法予以從輕處罰。最后,被告人許某犯交通肇事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

      另悉,被告人許某及其所在運輸公司與受害人家屬已就民事賠償部分達成調解協議。協議約定許某及其所在運輸公司賠償死者親屬除交強險賠款以外的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精神損害撫慰金、被扶養人生活費等損失合計286 000元。
    [來源:中國新聞網] [作者:何蔣勇] [編輯:胡世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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