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7月,艾蘭·紐頓(中),無罪獲釋走出法庭
紐頓重獲自由時跟姐妹擁抱
海口網10月24日消息? 1984年,美國男子艾蘭·紐頓因被誤判強奸罪,冤枉入獄長達21年。10月19日,紐約一家法院判決:紐約市政府向紐頓支付1850萬美元賠償金,以彌補他蒙冤入獄21年間政府犯下的過失。這是紐約史上對蒙冤入獄者最高額政府賠償。紐約市政府發言人說,對這個判決感到“失望”,準備上訴。
坐21年冤牢打4年官司
1984年,紐頓被控在紐約一座空置的建筑物里強奸一名女性,并殘忍削去了該女子的半邊臉。雖然一些關鍵性的證據如作案工具未能找到,紐頓仍被處以40年監禁。2005年,這起強奸案的作案工具竟在警察局的倉庫里被發現。而隨后的DNA測試結果顯示,兇手留在作案工具上的DNA與紐頓完全不符合,紐頓這才洗清不白之冤,而此時他已坐了21年的冤牢。
2006年,紐約法院重新開審此案,紐頓當庭無罪釋放,他隨后開始了上訴。經過長達4年的努力后,紐約法院日前決定給予紐頓1850萬美元的賠款。
準備學法律幫助下層人
記者22日專訪了紐頓。紐頓的講述,平靜和樸實得讓人有些意外。
紐頓說:“我打算用余生都幫助別人,幫助改進美國刑事司法系統。明年,我想去法律學校念書(2006年獲釋后至今,我已完成大學學業),拿到法律方面的學位后,我將跟貧窮的下層人士并肩作戰。收到賠償金后,我打算買一套公寓,還想去一個溫暖、有細沙的海灘旅游放松。”
可以被打倒但從未被征服
紐頓說,我花了20多年時間來證明我的清白,2006年出獄后又花了4年時間來打索賠官司。我很多年的生活被剝奪,但我拒絕自己充滿怨恨。如果人生充滿怨恨和痛苦,那太短暫了。我打算在接下來的有生之年,有多充實過多充實。
紐頓想告訴那些像他一樣蒙冤入獄的人:忍耐,不要失去希望!他說“我可以被打倒很多次,但從未被征服。”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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