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10月29日消息? 香港著名富商的中年情婦搭上助她“捉奸”的年輕私家偵探,偵探獲贈8輛名車以及名牌衣物等,卻自覺像“寵物”,最終決定跟這名婦人“斷纜”,與女友結婚,婦人得悉后不但報警誣告偵探曾恐嚇要公開二人情欲片段,早前更循民事興訟向他追討1780萬元(港元,下同),28日被香港高等法院判敗訴,人財兩失的婦人更被下令向偵探賠償60多萬元損失。
現年48歲的這名婦人因身份敏感,早前獲法庭批準以英文字母代表興訟。其舊情人邵偉端(29歲)原被指于2006年3至6月發布與婦人的性交影片,被控恐嚇及勒索罪,翌年獲不提證供起訴。
不擅英語的婦人于上世紀70年代從內地到香港當工廠女工,后轉到酒店當美容師,1994年邂逅城中知名富豪,先后誕下一對現年10多歲的子女,男友另有家室且育有子女,兩人不同住,她在內地做生意。
2005年初,婦人懷疑情夫另結新歡,聘請邵偉端“捉奸”,其間雙方建立另類關系,婦人稱邵不斷致電噓寒問暖,后來二人更發生性關系。婦人指邵于2005年9月至2007年9月期間,先后以不同名義問她借錢,兩年間共借出1780萬元。婦人稱曾多次向邵追債不果,更在庭上哭訴遭邵不斷騷擾,在婦人的子女校門外貼街招,又發送懷疑勒索短信,至2007年10月T決定報警。
法官在判辭中指出,婦人作供時戴鴨舌帽及太陽眼鏡,令他無法看清婦人作供的神情,法官更認為,婦人作供期間哭泣,并非真心覺得傷心,而是要令法官相信她說真話。另一方面,法官認為雖然邵的行為不可取,但其證供比婦人更可信。
法官認為,婦人當時仍被邵的“美色”迷住,上述千萬元款項乃婦人給予邵的饋贈,婦人也沒想過要對方清還;此外,婦人發現邵與女友結婚,感到被背叛才向警方誣告邵恐嚇她,故裁定婦人無法追討該1780萬元,同時要向邵賠償因牽涉刑事案而招致的7.5萬元律師費以及60萬元被誣告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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