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11月1日消息? 曉峰(化名)今年16歲,是一名單親家庭的孩子,一次酒后沖動,他強奸了女同學。面對自己犯下的罪行,曉峰自愿認罪,其家人也積極賠償被害人的經濟損失。同時,法官考慮到曉峰缺少父愛,加之年少無知酒后沖動,走上了犯罪道路,因此對曉峰從輕判決。
酒后強奸女同學
曉峰是名初中在校生,小媛今年14歲,是曉峰的同學。今年6月的一天,曉峰喝了不少酒。隨后,曉峰約小媛在嶗山區一處公交車站附近見面,然后一起出去玩。與小媛見面后,酒勁上來了的曉峰突然獸性大發,要求與小媛發生性關系。小媛不同意,提出要回家,曉峰一把拽住準備離開的小媛,強行將小媛推上了一輛出租車。出租車將兩人帶到一處旅館,曉峰又將小媛帶進房間,并強行與小媛發生性關系。小媛不停地反抗,在曉峰的背后留下了五道深深的抓痕。
法院經審理查明,案發前曉峰與小媛曾多次短信聯系,并相約于當天見面。在訴訟過程中,曉峰的媽媽與小媛的家人就本案的民事賠償達成協議,并按照調解協議支付全部賠償款人民幣3萬元。
曉峰獲緩刑
在法庭審理過程中,曉峰對自己的犯罪行為表示后悔,希望法庭能對自己從輕處罰,給自己一個重新做人的機會。曉峰的媽媽也表示今后一定對曉峰嚴加管教。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規定》的規定,法院認為,曉峰違背婦女意志,使用暴力、脅迫手段強行奸淫婦女,其行為構成強奸罪,依法應予懲處。曉峰犯罪時已滿16周歲不滿18周歲,依法減輕處罰。曉峰自愿認罪,而且他的媽媽積極賠償被害人的經濟損失,因此應酌情從輕處罰。法院一審判決,曉峰犯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
單親未成年人犯罪多
據法官介紹,法院辦理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有近一半的失足少年來自單親、繼親家庭和婚姻動蕩家庭,其中以盜竊和搶劫居多。
法官說,《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創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環境,依法履行對未成年人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也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離異的,離異雙方對子女都有教育的義務,任何一方都不得因離異而不履行教育子女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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