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工與否 家屬廠方各執一詞
9月26日入院,閔小佳在海口市府城醫院住了18天,10月13日出院,前后共花了1.6萬多元醫療費,這筆錢都是廠方墊付。
閔小佳的病情基本穩定后,他的父親閔永志開始與廠方負責人商量賠償一事,但遭到廠方拒絕。“我絕對沒有叫小孩去干活,小孩的手受傷是因為父母沒看好他,考慮到他們沒錢,我們還給小孩墊付了醫療費,現在他們倒打一耙要求廠里賠償,哪有這樣的道理?”負責管理磚廠的江錦鴻堅稱自己從未叫閔小佳幫忙干活,閔小佳也從未在工廠干活,并表示鑒于閔永志一再糾纏索要賠償,廠方打算讓其償還之前墊付的醫療費。
閔永志向記者提供了一份9月9日至9月26日的記工單,上面顯示,在此期間,閔小佳一共在磚廠干了12天活,工錢一共是1108元,其中9月15日一天的工錢是163元,“記工單上記得很清楚,工錢也結了,閔小佳怎么可能沒在廠里干活?他們這是耍賴。每次缺人手時,廠里管工的江錦鴻就叫小孩過去幫忙,廠里的人都看著的。”事發當天在場的工人羅廷書和閔永華也告訴記者,“當天人手不夠,閔小佳確實是在廠里幫忙干活。”
昨日下午,記者與該工廠總經理周利取得了聯系。自稱之前在機關工作了十幾年的周利說,他是一個守法的個體經營戶,而且磚廠并不缺工人,更不可能存在使用童工這種違法行為,“我在廠里看到閔小佳時,還操心他讀書的事,沒想到出了這種事,他受傷后我馬上安排人送他去醫院治療,盡全力墊付了醫療費,還帶著營養品去醫院看了他好幾次,沒想到他父母現在倒回來找我要求賠償。”周利稱,他已經請了律師,將通過法律途徑解決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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