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11月10日消息? “我也知道這樣做很荒唐,我錯了……”36歲的重慶酉陽人冉某和喪夫的老鄉李某結婚后,因妻子身體不適不便過性生活,竟把魔爪伸向了14歲的繼女阿花(化名),威脅稱不從就要殺她母親,強行與阿花發生多次性關系。昨日,冉某被晉江法院一審以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
前一天強奸繼女
第二次扒光衣服整人
今年6月23日下午4時許,14歲的少女阿花向晉江內坑派出所報警稱,她在內坑鎮前山村被繼父冉某強奸了。
阿花介紹,母親李某和繼父冉某都在內坑鎮前山村一家磚廠上班,一家三口擠在一個房間里,兩個大人合睡一張床,她自己睡一張床。6月22日下午2時許,阿花在磚廠老板家看電視時,冉某喊她回去做飯。當時母親李某和老板娘正好出去買東西,阿花就趕緊回家淘米下鍋,準備出門摘菜。
這時,冉某強行將阿花拉住并抱上床,動手脫她衣服,她奮力反抗打了冉某一巴掌。結果,冉某就一手掐住她的脖子,一手脫她的衣服強奸。
下午4時許,李某回到宿舍時,看到冉某還正在對阿花實施暴行,傷心得一邊哭一邊把冉某拉下床。
阿花趁機起來穿好衣服,李某就一直責怪冉某,但他躺在床上假裝睡覺不理會。
晚上7時許,阿花跟媽媽說想去別的工廠上班,冉某聽到就喊說“不許去”。但阿花和母親偷偷跑了出去,當晚就躲在附近一間廟里過夜。
第二天上午8點多,冉某打電話過來道歉,李某才帶著女兒才回家。可到家后,雙方又吵架了,冉某先是把李某先打了一頓,然后又扒光阿花的衣服說:“今天不弄你,要整死你,把你衣服全扒光了,看你還怎么跑,你跑啊,跑啊!”
阿花從房間里抓了件衣服穿上,跑出來報警,民警在阿花的帶領下趕過去將冉某抓獲。
妻子撞見卻忍讓
女兒遭強奸6次
隨著調查的進一步深入,民警大吃一驚,這已經不是冉某第一次強奸阿花,自今年2月以來冉某先后強奸了阿花6次。
阿花說,第一次發生在今年2月,當時冉某以教她騎摩托車為由,把她帶到晉江靈源街道紫竹寺附近,趁她不注意,把她按倒在地上強奸。被強奸后,阿花把事情告訴母親,表示要報警。但李某一直勸說她再忍忍,給冉某一次改過的機會,她放棄了報警。
一個月后的一天深夜,他們一家三口都在宿舍內睡覺,冉某趁李某起床上廁所之機,偷偷跑到阿花床上強奸阿花,李某進來后,冉某還不肯停下,李某就把他拉下床來,冉某則若無其事地繼續睡覺。
此后,冉某每隔五六天就對阿花施暴一次。在發生關系時,他都威脅說,阿花若不服從,他就殺了她母親李某,嚇得阿花一直不敢提報警之事。
“今天我實在是沒辦法了,他把我們母女逼得無路可走了,只好來報警。”在報警時,阿花面對民警淚如雨下。
妻子不能過性生活
就此盯上14歲繼女
冉某向民警承認自己“的確和阿花發生性關系”,不過,他竟狡辯稱“但這不是強奸”,他說李某在結婚時承諾,因她不能生育,可以讓女兒阿花為他生孩子。而婚后,由于李某有婦科病,兩人很少過性生活,他便找上阿花了,要繼女為他生孩子。
但李某矢口否認和冉某有過這樣的協議。李某說,前夫于去年5月去世,她去年10月經人介紹認識冉某,兩人隨后結婚。結婚時,她要求冉某幫自己還清家里一萬多元欠債,還要幫她將女兒撫養成人,冉某也都答應了。她沒想到,冉某在被她撞見的情況下,還多次強奸女兒。
當民警問李某為何不早點報警時,李某說自己一直想給冉某一個悔改的機會,沒想到卻把女兒害得更深。
直到庭審時,冉某才認罪稱:“我也知道這樣很荒唐,我錯了……”
昨日,晉江法院認為,冉某違背婦女意志,采用暴力或脅迫手段,多次強行與繼女發生性行為,已構成強奸罪。鑒于冉某利用親屬關系多次對繼女進行奸淫,屬情節惡劣,應予嚴懲,判處其有期徒刑11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
編后
女孩之不幸、繼父之無恥、母親之愚昧,全部到了極致。我們能表達什么,憤怒?悲哀?面對罪惡和違背倫理,忍讓是變相的縱容,反抗、揭發才是保護自己和親人的正確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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