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英霞集團董事長焦英霞等十五人詐騙案開庭。賈晉璇 攝
海口網11月17日消息? 11月16日,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原哈爾濱英霞實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英霞公司)董事長焦英霞等15人集資詐騙案,案件涉及8264人次,涉案金額達8.88億余元。
檢察機關指控,被告人焦英霞于1999年3月16日成立哈爾濱英霞實業有限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實際經營人均為焦英霞。2000年,被告人焦英霞在未經任何部門批準的情況下,策劃面向社會公眾集資,2002年開始集資詐騙犯罪活動。集資方式主要有:以高息吸引投資,具體方式為期權股、入股款;以發行股票吸引投資,具體方式為原始股、產權股、深圳產權股、深圳股等;以有獎銷售吸引投資,具體方式為板塊投資,包括第一板塊、第二板塊、第三板塊;其他投資方式,包括網絡板塊、銀卡、美國股、自然股等。
據了解,這家公司非法集資方式主要以高息、發行股票、有獎銷售等方式吸引公眾投資。截止到2008年,共面向社會8264人次進行集資,累計集資人民幣22.12億余元,實際集資人民幣8.88億余元,實際損失人民幣7.59億余元。
檢察機關認為,被告人焦英霞等7人的行為構成集資詐騙罪;被告人谷玉杰等8人的行為分別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和隱匿、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會計報告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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