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記者從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2010年招聘選聘生(又稱大學生“村官”)面試成績及考試綜合成績已正式公布,400余名參考人員即日起可到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查詢成績。
為了改善基層干部隊伍結構,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海南省于2010年選聘205名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選聘工作將與公務員招錄同步進行。選聘生招考職位分為各市縣選聘生和少數民族選聘生。在公布的成績中,各市縣選聘生綜合成績最高的為75.68分,最低為56.52分;少數民族選聘生綜合成績最高為75.86分,最低為55.48分。
據了解,選聘生由海南省委組織部統一招聘,并分配到各縣(市、區),再由縣(市、區)委組織部與選聘生簽聘用合同,根據工作需要分配到村委會,按有關規定任職。選聘生為“村級組織特設崗位”人員,系非公務員身份,在村任職聘期為3年。任職期滿經組織考核合格后,按干部管理權限,報省委組織部或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批,錄用為本縣(市、區)鄉鎮公務員。聘用期間的工作、生活補貼標準比照各縣(市、區)鄉鎮從大學生中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滿后工資收入水平確定,按月發放;享受中央財政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安置費。在村任職期間,按照當地對事業單位的規定,參加相應社會保險。符合國家助學貸款償還政策規定、聘期考核合格的,其在校期間的國家助學貸款本息由國家代為償還。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在招考的過程中,海南省將“劃分市縣報考”改為“全省統招統分”,此舉是為了將更多優秀人才分配到經濟發展水平各異的市縣。此外,本著培養少數民族干部的原則,今年還劃出了占總數25%,即50個名額定向選聘少數民族大學畢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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