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00畝種植戶已簽賠償協議
11月24日下午,記者電話采訪了正在東方等市縣處理該事件的海南省農業廳執法稽查處林處長。林處長表示,目前對瓜農的賠償問題正在協商解決,大部分農戶已經與種子公司、育苗場方面達成了賠償協議。福建廈門金博大種苗公司支付的100多萬元補償款已經到位,下一步會逐步發放給受損瓜農。
林處長介紹稱,受損瓜地面積一共有4700畝左右,到目前為止,已經有3400畝的種植戶與提供種苗的種子公司、育苗場簽訂了協議,同意協商賠償。林處長表示,現在的賠償標準是,由提供該西瓜品種的種子公司向農戶進行1000元/畝的賠償,育苗場也按照1000元/畝的標準進行賠償,“一共有9個育苗場,各個育苗場對應各自的農戶,但不是現金賠償,而是來年用種苗的方式,進行沖抵。”
海南省農業廳相關人士也向記者表示,在整個事件中,瓜農也有一定的責任。經過他們調查,這些農戶在購買種苗時,大多是現金交易,購好種苗就走,沒有相關憑證,這給執法部門的調查取證帶來了一定的難度。該人士提醒農戶,在進行農資交易時,一定要注意保存相關交易憑證,一旦出現農資質量問題,維起權來才有據可查。
截至記者發稿時,有關部門仍在對瓜農受損事件做進一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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