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11月30日消息??杭州市公安局和杭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30日聯合對外通報,經過一年多時間的調查,杭州破獲浙江首例販賣毒品鹽酸曲馬多、非法經營含麻黃堿復方制劑案件,涉案金額450余萬元人民幣。該案也是公安部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重點掛牌督辦案件。
2009年9月1日,杭州市公安局發現有人在杭非法經營呋麻滴鼻液的線索,經查實,在2008年11月至2009年4月期間,胡某通過與浙江紅會醫藥有限公司簽訂《配送協議》的形式,掛靠并借用其合法資質購得含麻黃堿復方制劑呋麻滴鼻液132萬支,并將其中130萬支呋麻滴鼻液銷售給不具備經營資質的個人凌某和吳某,共獲利70余萬元。
2009年12月,杭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在含麻黃堿復方制劑經營情況專項檢查中發現杭州天目醫藥有限公司在2009年4月至8月期間銷往浙江大宇醫藥有限公司的復方鹽酸偽麻黃堿緩釋膠囊(新康泰克)存在異常。經查,又是這個胡某在2009年1月至9月期間,以浙江大宇醫藥有限公司業務員的名義,向杭州天目醫藥有限公司和回音必集團有限公司購得大量新康泰克,價值共計99.832萬元。
杭州市公安局和杭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迅速抽調精干力量成立專案組,聯合進行調查。專案組先后赴福建、江西、安徽、遼寧、四川、廣東等省市進行調查。2010年3月3日,經過近十天的蹲點守候,專案組在浙江金華抓獲犯罪嫌疑人胡某,當場查獲大量用于犯罪的工具、書證和物證。專案組還查實:2008年5月至7月期間,胡某通過與浙江明日醫藥有限公司簽訂《公司承包經營協議》的形式,以該公司名義購得鹽酸曲馬多片15.78萬盒,共計71.9萬元;向鄭某購得鹽酸曲馬多2.25萬盒,共計11.285萬元。上述所有鹽酸曲馬多均被胡某非法販賣給不具備合法資質的馬某、張某、余某、黃某、陳某等人。
杭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隊長陳柳先介紹,犯罪嫌疑人胡某通過騙取信任等手段購銷新康泰克、呋麻滴鼻液等藥品牟利,構成了非法經營藥品的違法犯罪事實。而鹽酸曲馬多片是二類精神藥品,屬于國家管制的能夠使人成癮的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精麻藥品被非法濫用或非法買賣就視為毒品。
杭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稽查支隊長柳靜波表示,胡某通過典型的“掛靠過票”手段,看似從事藥品經營活動,實則以個人獲取特殊藥品謀利為目的,嚴重擾亂了藥品市場秩序,造成極大的社會危害。他同時表示,藥監部門對轄區內涉案的4家藥品批發企業均已立案調查,目前已結案并從重處罰3起。對轄區外的涉案藥品生產、經營企業,杭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向上級局報告,由上級局函告當地藥監部門進行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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