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1月1日消息? 昨天,2010年的最后一天,富陽“8.12”一家三口被殺分尸案選擇在這個日子宣判,讓這個2010年轟動一時的惡性案件在歲末做了了斷。
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搶劫罪判處被告人方永國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另外,方永國前妻包某,也因窩藏贓物、毀滅證據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
2010年8月12日凌晨,方永國攜刀潛入張某家門外。張某28歲的兒子回房間,在餐廳與方永國相遇。方永國持刀連捅其胸部數刀,致其死亡。
早上7點30分左右,被害人張某回家剛關門,就被躲藏在室內的方永國刺死,張某的妻子裘某開始敲門,方永國一打開門便把裘某直接拖進衛生間殺死。隨后,方永國清理現場,劫取了人民幣26萬多元,港幣2萬多元以及被害人的汽車鑰匙和房門鑰匙離開。當日中午,方永國又返回將三具尸體肢解(本報曾作報道)。
方永國在審判時交待,自己欠著張某一筆高利貸,因為被逼急了,才走出殺人這一步。
昨天,法院同時判決方永國賠償被害人家屬經濟損失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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