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1月1日消息(記者陳延鵬 通訊員胡娜 雷鳴)海口海事法院近日成功辦結了一起涉港船舶碰撞損害賠償案件,使這起雙方爭議較大的船舶碰撞糾紛在不到3個月的時間里得以快速、妥善地解決。
今年3月初,一艘香港籍“河北宏圖”號輪在南海水域碰撞了臨高籍漁民王某在錨泊中的“瓊臨高11231”號漁船,“河北宏圖”號輪隨即逃逸,致使“瓊臨高11231”號漁船沉沒。事故發生后,海南海事局作出事故調查報告,認定“河北宏圖”輪應對事故負全部責任。今年8月16日,原告訴至海口海事法院,請求判令“河北宏圖”輪所有人和經營人連帶賠償原告損失共計177萬元及利息。
案件審理期間,原被告雙方情緒激動,針鋒相對,互不相讓。承辦法官了解到,原告損失雖然是客觀存在,但其提出的177萬元的巨額財產損失卻沒有足夠的證據支持。加上原告作為漁民,急需賠款解決生產和生活困難,而被告方船東為香港注冊地公司,即使案件判決了,亦難以快速執行。由于雙方當事人均在外地,承辦法官決定通過電話開展調解。在長達一個多月的時間里,承辦法官從調解數額相差60萬,到僅有8萬元的差距。最終,雙方達成以被告一次性賠付80余萬元的賠款調解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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