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1月4日消息? 記者3日從省衛生廳獲悉,今年以來,海南各項醫改有序進行,提前一年實現了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全覆蓋。
據了解,2010年3月1日、9月1日和12月1日,全省所有市縣(區)和洋浦開發區先后分三批啟動實施了基層醫療機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實施機構包括全省所有的政府辦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鄉鎮衛生院和轄區農(林、茶、鹽)場醫院,比國家部署要求提前1年完成在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部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任務。同時,我省還率先在農(林、茶、鹽)場醫院同步實施基本藥物制度。
目前,全省18個市縣和洋浦開發區共有425家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施了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其中,政府舉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338家,農(林、茶、鹽)場醫院87家。從第一批、第二批試點情況看,根據各市縣上報數據,2010年3-9月份試點市縣(區)基本藥物使用比例逐步提高,分別為48%、50%、58%、68%、72%、72%、73%。基本藥物零差率銷售后,與2009年相比,2010年門診次均費用有所下降,至9月底,下降比例約17%,有效地減輕群眾用藥負擔,群眾真正得到了實惠。
相關資料: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是對基本藥物的遴選、生產、流通、使用、定價、報銷、監測評價等環節實施有效管理的制度,主要內容包括國家基本藥物目錄遴選調整、生產供應保障、集中招標采購和統一配送、零差率銷售、全部配備使用、醫保報銷、財政補償、質量安全監管,以及績效評估等相關政策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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