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1月8日消息(記者馮本靜 通訊員許平飛)近日海南省法制宣傳教育領導小組公布了關于表彰海南省“五五”普法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決定,海南高院等六家法院和蘇煥振等四名法院干警被評為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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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受表彰的六家法院分別是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文昌市人民法院、陵水黎族自治縣人民法院、昌江黎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和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受表彰的個人是海南高院的蘇煥振、萬寧法院的翁雪花、定安法院的符永楨和保亭法院的楊臣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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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五”普法以來,全省法院認真貫徹實施省委、省政府批轉《中共海南省委宣傳部、海南省司法廳關于在公民中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第五個五年規劃》和省人大常委會《關于“五五”法制宣傳教育的決議》,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工作機構,以憲法和與經濟社會發展、社會和諧穩定等密切相關法律法規為主要內容,以“法律六進”為載體,著力加強領導干部、公務員、青少年、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和農民為重點對象的法制宣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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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高院一直十分重視普法工作,6.26世界禁毒日與12.4法制宣傳日均舉行了大型的法制宣傳活動,10月至11月在全省法院開展了司法公開宣傳月活動,11月省高院連續開展了為期三天的法院開放日活動,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學生,社會各界人士參觀法院,增強了司法工作的透明度,使群眾對法院工作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得到了群眾的熱烈歡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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