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1月17日消息??昨日晚間,深交所正式發布《交易規則》(2011年修訂)并擬于2月28日正式實施。
此次《交易規則》(2011年修訂)對深市交易機制方面的調整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一是刪除了有關中小板股票連續競價期間的有效競價范圍設置為最近成交價上下3%的內容,將主板、中小板及創業板股票有效競價范圍統一設置為10%,方便投資者理解。二是取消了增發股票(包括公開增發和定向增發股票)上市首日放開漲跌幅限制的規定。三是取消了無漲跌幅限制證券大宗交易價格可在當日已成交的最高、最低價之間確定的規定。
深交所表示,2006年《交易規則》中規定中小板股票連續競價期間有效競價范圍設置為最近成交價上下3%,但是,實踐中發現該制度對抑制股價波動的效果有限,且與主板、創業板股票的有效競價范圍設置不一致,因此,此次修訂規則統一了所有股票在連續競價期間的有效競價范圍均為最近成交價的上下10%。
至于為何要取消增發股票上市首日不設漲跌幅限制的規定,深交所解釋稱,主要是給予增發股票上市首日充分定價空間,從近年增發股票上市首日的市場走勢看,由于股票增發價格趨于理性,增發股票上市首日的價格均在價格漲跌幅范圍內,沒有出現暴漲暴跌的情形。
深交所還修改了無漲跌幅限制大宗交易價格形成機制。按照新規則,統一將無漲跌幅限制證券當日大宗交易成交價格范圍規定為前收盤價的上下30%,取消了可在當日已成交的最高、最低價之間確定的規定。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本次深交所新修訂的《交易規則》還調整了ST類股票異常波動停牌觸發指標。(宋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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