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1月18日消息??面部被砍傷,手腕被砍,面對丈夫阿明(化名)的家庭暴力,貴州籍女子阿紅(化名)卻一口咬定,這一切都是自殘,和丈夫無關。
1月4日,為了孩子的治療費,阿明一怒之下刀砍妻子。案發后,阿明在派出所交代是他將妻子砍傷。而在醫院,阿紅則執意咬定是自殘。昨天一早,海曙檢察院承辦檢察官前往醫院向阿紅了解情況,后者一看來人,依舊苦苦哀求,“不是我丈夫干的,放了我丈夫吧”。
為了孩子醫療費,兩夫妻鬧翻
在和阿紅重新組成家庭前,阿明和前妻有個6歲的兒子。
結婚后不到一年,阿紅因病終生不能生育。雪上加霜的是,阿明的兒子也在去年年初被檢查出得了結核性腦膜炎。這種病,即使花錢也不一定能治療的好。
北京、上海、廣州,一家四處求醫。但兒子的醫療費就像一個無底洞,錢砸下去,沒有一點起色。積蓄用完后,一個月前,他們一家三口從安徽老家來到寧波,試圖靠打工給兒子掙點醫療費。
舉目無親的阿明夫妻在鄞奉路三市租了間房,但兩人的工資只能勉強維持房租和三餐。
1月2日,阿明夫妻倆為了孩子的醫療費,繼續爭吵。一邊是夫妻倆的生計無著落,一邊是孩子的巨額醫療費,一氣之下,阿紅選擇離家出走。
丈夫刀砍妻子,妻子卻說是自殘
1月4日,離家出走的阿紅回到三市租房向丈夫攤牌,如果不愿放棄治療,那就離婚。
一聽離婚,阿明死活不同意,而阿紅去意已決定。失去理智的阿明從租房里拿起一把菜刀,向妻子砍去。十幾秒鐘后,他恢復了理智。看到妻子倒在沙發上,臉上、手上都是血,阿明用手機報警,“我殺人了……”隨即,趕緊用衣服捂住妻子的臉部,用襯衫將其手腕捆住,再用床單全身包裹,一把抱起妻子站在門口,等待警車到來。
經搶救,阿紅脫離了生命危險,不過面部留下兩條長長的傷痕,兩手腕肌腱被砍斷。
令警方意想不到的是,在醫院,阿紅一口咬定是“自殘”。為了讓警方相信,她還編織了一個善意的謊言,聲稱丈夫懷疑自己有外遇,為了證明清白,拿刀砍傷自己。
“你兩只手腕都被砍斷了,那么你是如何在一只手腕斷了的前提下,再砍傷另一只手?”警方的這個問題,讓阿紅瞬間沉默不語。
面對檢察官,妻子苦苦替丈夫求情
昨天一早,辦案檢察官前往醫院向阿紅了解情況。躺在病床上的阿紅,兩眼緊閉,氣若游絲,臉上、頭上、雙手都綁滿了繃帶。“不是我丈夫砍的,把他放出來吧,都是我自己砍的……”一見檢察官,她就苦苦哀求,希望放了丈夫。
“經鑒定,阿紅頸部、臉部、手部都多處刀傷,其中,左臉有一條10厘米的傷口、右臉也有一條7厘米的傷口,左右手的手筋也被砍斷了。根據這些,我們可以推斷,阿紅不可能是自己砍傷自己。哪有人能先自己砍斷左手手筋,再砍斷右手手筋呢?”醫生說。
情是情,法是法,丈夫被提請批捕
阿明因涉嫌故意殺人罪,一個星期前已被海曙警方提請批準逮捕。
這幾天,在看守所里阿明表現得很懊悔,幾次有自殺的沖動,幸好被獄警及時發現,救了下來。 “以后不管怎樣,我都認這個老婆,一定好好照顧他。”阿明拖獄警帶話,如果阿紅要跟他離婚,他沒有一絲怨言;如果阿紅愿意繼續跟他,那就等他出獄。
但目前尷尬的局面是,由于當事人雙方是夫妻,生活在一起,作為受害人阿紅,不愿意司法機關對丈夫給予罰款、拘留等處罰,只希望他們放丈夫一馬。
目前,此案依舊在調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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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月1日,《浙江省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條例正式實施,這將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有力的法律武器,家庭暴力從此將不再是“家務事”。
家庭暴力往往會引發致傷、致殘甚至致死的惡性案件。市中級法院統計,去年,被判處無期徒刑及以上刑罰的家庭暴力類刑事案件就有12起。從近年來寧波市家庭暴力發生的區域和婦聯的信訪情況來看,農村和外來人員集中地,已經成為家庭暴力的易發區域。
《條例》明確規定:“接到家庭暴力投訴、求助的單位,應當及時受理并進行調節,如實記錄行為人的施暴情況和受害人的受害情況。”“公安機關應當將涉及家庭暴力的報案納入110報警服務受理范圍,接到家庭暴力報案后,應當及時出警予以制止,并制作處警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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