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1月31日消息 (記者 李云川)陜西西安50歲的下崗女工張潔(化名),在丈夫李某拋家棄子在海口與別的女子同居之后,卻因對方一直躲避著不肯見面致使10多年無法完成離婚訴訟。前不久,在海口市法律援助中心幫助下,張潔終于依法與李某辦理了離婚手續,并獲得35萬元賠償。
尋找負心郎十年無果
張潔1986年5月與李某登記結婚,婚后生有一子。1994年,李某從西安調往海口工作。沒過多久,李某又脫離原單位,下海辦起了公司。有了錢財的李某,便不再與張潔聯系,而是拋家棄子與另一女子王英(化名)過起了非法同居的生活。
在聽說丈夫的所作所為后,張潔決定從西安來海口尋夫。2001年9月,張潔獨自來海口后將丈夫李某與王英“捉奸”在床。張潔頭腦一下懵了,她痛恨這無情郎,只想與其盡快離婚,以洗涮內心的恥辱與傷痛。
張潔要求李某回西安辦理離婚手續,誰知回到西安的李某先是假裝與她和好,然后逃離西安并從此與張潔斷絕聯系,下落不明。
此后10年間,張潔曾多次到海口尋找李某,還曾向海口市婦聯、派出所等部門尋求幫助,但都無功而返。
身心疲憊又貧病交加的張潔只好向西安市法律援助中心求助,請求指派律師幫她“起訴離婚”。然而西安的律師也無法找到李某,而不找到李某就不能解決張潔的“起訴離婚”問題。
法援出面追查李某下落
2010年7月21日,西安市法律援助中心根據兩地共同簽署的《全國城際間法律援助工作協議》,來函請求海口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師對張潔提供幫助。
2010年9月25日,海口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海南川海律師事務所魯志勛律師對張潔實施法律援助。魯律師在對張潔的調查中了解到,李某原是鉆井勘探工程師,在海口開辦過一家名叫“海安”(化名)的樁基礎公司對外承接打樁的工程業務。魯律師到工商部門調查,查到了“海南海安基礎工程公司”。該公司的檔案顯示,該公司有兩個“投資者”,正是張潔要找的李某和其情人王英,但公司早已人去樓空。
魯志勛律師最后從該公司的“年審報表”中登記的一輛汽車車牌號為線索,找到最有價值的新線索,就是該車的車主及車主住址。沿著這條新線索,魯律師認為李某已經把自己購買的房產和汽車都登記在其“情人”王英名下。可以推定,李某現仍在海口,并且與王英同居在海口某小區。
負心郎離婚賠款35萬元
魯志勛律師為張潔提供了2套解決問題的方案:一是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在追究李某和王英重婚罪的同時,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賠償;二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判決離婚和按過錯原則分割夫妻共有財產。最后,張潔采納了第二條意見,將李某起訴到法院。
在鐵的事實和壓力下,李某于2010年11月9日懇求張潔“協議離婚”,并同意一次性支付張潔35萬元,并承擔兒子今后成家立業的全部費用。
2010年12月22日,即將啟程回西安的張潔在專程從西安過來的西安市法律援助中心劉副調研員的陪同下給海口市法律援助中心,送來了寫著“法律援助顯真情”的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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