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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網2月11日消息 2011年2月7日7時01分,海南省澄邁縣解放中路140號臨街商店起火且有人員被困。接到報警后,澄邁消防中隊立即出動3輛消防水罐車、1輛搶險救援車和24名指戰員趕往現場救援。
7時06分,中隊官兵到達現場,火災為該縣飲食服務公司臨街四層樓房的一樓雜貨商店發生大火,濃煙滾滾,火勢已經處于猛烈燃燒階段,并向一樓周邊店面及二樓蔓延,有群眾被困在二、三、四樓及樓頂,不斷招手呼喊向消防官兵求救。消防官兵利用1號水罐車出兩支水槍從正面進攻,一支水槍對樓梯口疏散通道進行強攻滅火,打開通道疏散人員,一支水槍對店面火勢進行控制;2號車出兩支水槍從側面撲救,一支水槍阻止火勢向相鄰店鋪蔓延,一支水槍向二樓蔓延火災進行撲救;搶險救援組分成兩個小組,分別從樓正面、背面架設2節六米拉梯,利用破拆工具剪切二樓防盜網疏散救人。經過20分鐘出水控火和排煙,火勢得到控制并打通樓梯間疏散通道,搶險組進入樓內搜救人員,將樓內被困群眾安全疏散,并對每一個房間喊話、查詢,防止弱勢群體滯留在房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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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時15分,滅火救援結束,共破拆防盜網7處、救出被困人員16人,安全疏散樓內群眾40余人。火災燒毀一樓4間鋪面、二樓一間房間,過火面積共約150平方米,初步估計直接財產損失約30萬元,消防官兵未到場前1名群眾因在慌亂中導致腳踝部骨折受傷。具體火災原因及有關情況正在調查、核實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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