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2月24日消息??《九江一男子鐵鏈“圈養”兩女童》一文報道了楊某以鐵鏈鎖住非法收養的女童,限制其人身自由一事。22日,記者了解到,楊某近日被廬山區人民法院以非法拘禁罪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
去年9月8日至14日,楊某將非法領養的兩名6-8歲女童帶到廬山區經濟適用房小區一無水無電的毛坯房居住,白天用鐵鏈將她們鎖在房內,晚上讓她們睡在地鋪上。之后,兩名女童被小區工作人員發現并被及時解救。
法院經審理認定,楊某的行為已構成非法拘禁罪。鑒于案發后他能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并如實供述罪行,具有自首情節,依法可以從輕處罰,遂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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