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3月4日消息??持續一年多的大興滅門案,昨日上午民事部分二審宣布維持原判,即李磊賠償各方345萬余元。由于李磊此前未對刑事上被判處死刑上訴,目前該判決已生效,待上報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后執行。
此前,市一中院一審宣判后,李磊認為自己名下財產“賠不起”。據其辯護人潘志東介紹,他曾告訴李磊,一審判決對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等判賠數額的標準都是在法定范圍內,上訴也未見得能改變結果,但鑒于上訴是李磊的法定權利,其尊重李磊的最終決定向市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二審審查了全部案卷材料后,采用書面審理,昨日上午宣判。市高院認為,原審判決適用法律正確、所判決的賠償數額適當、程序合法,應予以維持。
對于這一判決結果,李磊姥姥代理律師王海陽表示認可。李磊妻弟對判決不予評論。潘志東則表示,近日他將會見李磊,看他是否會申訴,但不論哪種結果,都不影響案件執行。但潘志東認為,本案由于牽扯錯綜復雜的家庭財產析分、繼承,因此在民事執行上可能存在困難。
另外,在與律師的多次會面中,李磊經常詢問何時判決生效、何時執行死刑,但除了透露自己名下有三套房產外,他始終未留下遺囑或交代財產明細。
■?案件回放
2009年11月23日晚,李磊在大興區清澄名苑小區家中將妻子、妹妹、父母及兩個兒子殺害。去年10月15日,李磊被市一中院一審判處死刑,同時被判賠償其奶奶楊振芬56萬余元;賠償其姥姥周至芬54萬余元;賠償楊振芬、周至芬53萬余元;賠償其岳父母王金成、侯玉琴169萬余元;賠償楊振芬因處理死者喪葬事宜造成的經濟損失11萬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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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興滅門案兇犯李磊接受死刑判決 稱賠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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