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3月24日消息??(記者 解瑩 見習記者 魯鵬軍)近日,海口市民李海(化名)向本報反映,3月3日晚11時10分許,他騎電動車載妻子回家,在瓊苑賓館附近,電動車被馬路上一個沒有井蓋的窨井絆倒,“我和妻子連人帶車摔倒在地,妻子的左腿摔成粉碎性骨折。妻子住院治療了半個月,現在已經出院,花3萬多元醫療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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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海介紹,他妻子3月2日剛從東北老家來海口。3月3日,他和朋友打完籃球后,騎電動車載妻子回家。“當時已是晚上11點多,路上車輛和行人比較少,在瓊苑賓館附近,我準備騎到機動車道上,剛從輔道出來轉彎時,由于光線太暗,根本看不清路上的窨井,沒想到就出事了。”李海稱,電動車被絆倒后向前滑了近2米遠,他妻子的左腿正好被壓在車子下面。“當時妻子的腿就開始腫了,有3位值班民警正好路過,他們說可能是骨折了,就幫忙撥打了120。”李海說,他將妻子送往海口市人民醫院治療,當晚做了手術。“妻子還需要休養一段時間才能康復,但愿不要留下后遺癥。”李海告訴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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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上的窨井沒了井蓋,導致我妻子摔傷,有關部門是否應承擔一部分責任。”李海說。記者就此咨詢了海南方圓律師事務所李律師,李律師稱,李海不該把車騎到機動車道上,他本身有一定的責任,但路面上的窨井沒有井蓋,導致電動車被絆倒,負責這一段路面或者窨井的管理部門也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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