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4月20日消息??廣西永福縣一少年因無錢上網,謊稱堂弟被綁架,用書信向叔父索要錢財,不但沒有得到錢財,反而換來5個月的刑期作代價。
剛滿16周歲的周某,很早輟學在家,無所事事整天泡網吧。由于周某不聽父母的管教,父母只好用“斷糧”的方法來懲罰他。曉安因沒有錢上網于是開始欺騙自己的父母,稱想跟他的初中同學一起上技校學汽車修理技術。父母第二天就帶著兒子去桂林一所技校報了名,并為他交了4500元的學費。周某的父母做夢也沒有想到,父母前腳一走,周某后腳就“抽逃資金”,把學費給退了。父母發現周某沒有上技校已是幾個月以后的事了,周某被毒打了一頓,并將其趕出家門。身無分文的周某無處可去,成天在村子里東游西蕩,待父母去外面做事時,偷偷跑回家吃剩飯。
2010年12月3日下午,周某跟往常一樣準備潛回家吃剩飯時,看到原本精神有點不正常的嬸娘帶著堂弟走出了村莊,幾天沒有了音訊。這下可急壞了叔父及家里人,接連四處尋找了好幾天,都沒有找到。周某覺得時機到了,心想借這個機會敲叔父一點錢來用。
12月10日下午,周某用信箋寫下“你兒子被綁架了,晚上8點鐘準備20000元贖回你兒子,錢放到村子后面老樟樹洞里,不許報警,否則你兒子性命不保。”寫好后悄悄地塞進叔父的門縫里。接下來5天,周某共寫了16封信,內容基本一致,錢數從20000元減到了2000元。最后一封信,周某在后面加了一句:“限你三個小時湊錢2000元放到我講的地方,不然你見到的是你兒子的尸體。”
周某叔父跟家人商量后,立即報了警。周某叔父按照公安的吩咐,當天晚上將2000元放進了村子后面老樟樹洞里。公安在附近蹲守,11時許,周某去取錢時,被公安抓了個正著。當公安訊問他把人質藏在什么地方時,他卻回答說自己根本沒有綁架人質,只是想敲叔叔兩個錢來用。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周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故意敲詐勒索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敲詐勒索罪。鑒于被告人周某犯罪系未遂,且是未成年人犯罪,決定依法對其減輕處罰。今年4月18日,廣西永??h人民法院以敲詐勒索判處周某拘役5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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