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發力:從“自選”走向“規定”
清華大學廉政與社會治理研究中心副主任任建明指出,現有的圍繞公車管理模式的改革缺點主要有兩個:一是改革試點始終處于一種自發、自覺狀態,而不是強制性的,“誰改革誰吃虧”,越是主要領導干部,吃虧越大。二是所有試點改革都是改下不改上,帶有不徹底性。他認為,未來的根本出路是通過全國統一步伐的改革,實現公車管理模式的根本變革,建立新模式的公車改革必須且應當是“規定動作”,而不應是“自選動作”。他建議,成立全國性的公車改革領導小組,統一部署、強制推進全國的改革工作。
“對于公車改革,我認為只要開始就好,千萬不要寄希望于設計出一個完美的體系才去實施。”李成言認為,“從根本上說,首先要改變的是官員的觀念。就拿‘小轎車’這個名稱來說,在國外念‘car’,翻譯過來就是‘小汽車’,但我們翻譯成了‘小轎車’,這與歷史有關。過去官員出門,武官騎馬、文官坐轎。汽車引進以后首先是官員使用,所以翻譯時就有了中國特色,加上了‘轎’字。這表明汽車成了身份、地位和待遇的象征。因此,必須首先扭轉公車體制既得利益者的觀念,讓他們意識到實物配給是一種落后的模式,代之以福利待遇市場化、貨幣化,規范職務消費,公車改革才會暢通無阻。”
“將公車問題首次納入專項治理,以及最近兩三年來的專項治理都注重建立長效機制、強調治本這一與以往大不同的思路變化,預示著圍繞公務用車管理模式根本變革的改革將為期不遠。這當然是解決公車問題的根本之道,讓我們期待著這一天的早日到來。”任建明樂觀地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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