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5月14日消息??2011年5月13日上午,夏國剛對海南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肖若海等人激動地說:"感謝省委和省法院領導,有了省委和省法院的支持,我的權益才得以維護,謝謝省委領導和省法院的領導幫我討回這筆賠償款!"這是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肖若海、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董治良帶案下訪萬寧,現場成功調解申請執行人夏國剛與被執行人萬寧某實業有限公司勞動爭議糾紛一案后,夏國剛由衷地道出了心里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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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械故障造成工傷協商未果引起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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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國剛原是海南省萬寧某實業有限公司的員工,2008年在3月22日,夏國剛在工作過程中,因機械發生故障,造成右手四只手指被機器壓碎。由于賠償問題雙方協商未果,夏國剛向萬寧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萬寧仲裁委于2009年7月14日作出萬勞仲案字[2009]18號《仲裁裁決書》裁決,公司支付給夏某傷殘補助金等人民幣共計68104.60元。仲裁裁決生效后,因公司未履行義務,夏國剛于2009年9月23日向萬寧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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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停止經營且無財產可供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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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寧市人民法院受理該案件后,依職權查明,被執行人某實業有限公司由林某、司某、邵某三個股東出資成立,但因公司經營不善,現已經停止經營,且未發現有可供執行的財產。申請人多次以該公司法定代表人林某系公安干警為由,向省政法委、省高院等多個部門反映其不主動履行法律義務。對該情況,萬寧法院經過查明,林某雖現為公安干警,但與其他兩股東共同經營某實業有限公司時系下崗職工,該公司在工商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應依法以公司的財產為限對外承擔債務,不能直接執行林某的個人財產償還公司債務,該案件執行一時陷入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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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多次協調林某支付后尚欠18104.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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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切實維護申請人的權益,萬寧法院一方面做申請人息訴罷訪工作,另一方面明確要求被執行人既要承擔起法定義務,也要承擔起相應的社會責任。經多次跟林某協調,林某個人先后分三次共支付了4.5萬元,萬寧法院也已對申請人司法救助5000元,共支付給申請人5萬元,尚有余款18104.60元沒有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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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領導帶案下訪萬寧協調歷時3年之久糾紛落下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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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肖若海、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董治良心系民心,時刻牢記人民的苦難,為了切實解決夏國剛的18104.60元賠償款,肖若海常委、董治良院長帶案下訪萬寧后,經過現場調解,做雙方當事人的思想工作,與當事人深入交談,尋求解決糾紛、化解矛盾的途徑。經過1個多小時的調解,被執行人林某同意當場一次性向申請執行人夏國剛支付人民幣1.3萬元;萬寧法院當場向申請執行人夏國剛發放司法救助金人民幣5000元,剩余款項申請執行人夏國剛同意放棄追償,歷時3年的勞動爭議案終于落下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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