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鋼鐵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杜雙華。圖/CFP
發妻起訴要求離婚
宋雅紅說,次子出生3個多月后,丈夫帶走了孩子。雖然此后宋雅紅多次要求見兒子,還幾次去衡水找過,但杜雙華不肯透露兒子的下落。直到2008年,宋雅紅因心臟病發被送到醫院急救,才得以見到兒子。此時兒子已經12歲了,他告訴宋雅紅,自己還有另外一個媽媽,并有一個妹妹。從這時起,宋雅紅決定離婚,并要求分割夫妻的共同財產,“大概四五百億吧,具體的我也不是很清楚”。
宋雅紅說,丈夫在外面有3個孩子,加上她的2個兒子,一共是4個兒子一個女兒,“如果我這個做母親的現在不為應得的那一份去爭取,以后我的孩子怎么辦?”在接下來的兩年內,宋雅紅開始不斷和丈夫談判離婚。起初丈夫提出雙方互不補償對方財產,各自帶著自己的身家出門。最后丈夫提出買下一棟寫字樓給宋雅紅,并建造一個100畝規模的農莊,宋雅紅則要將800萬的債權轉讓給丈夫。
談判未果,宋雅紅于去年9月20日,將丈夫告到了海淀法院。
發現10年前“被離婚”
開庭時,杜雙華提交了一份河北省衡水市中級人民法院2001年的判決書,判決中赫然寫著:由于女方“居無定所,查無下落”,法院于4月28日判決雙方離婚,將北京的一套住房及一輛桑塔納轎車判給了宋雅紅,兩個兒子判給了杜雙華,撫養費用由杜雙華自理。
“我當時足足愣了半個小時,我都五雷轟頂了,這怎么可能!”宋雅紅說,她怎么也不能相信離婚這么大的事,她竟然毫不知情,“2008年至去年,我們一直在談離婚的事,怎么會突然蹦出2001年的判決呢。”
海淀法院經審理后認為,既然衡水中院的判決已將兩人的婚姻關系解除,宋雅紅再就離婚提起訴訟沒有法律依據,因此裁定駁回宋雅紅的起訴。對于這份突然出現的判決書,宋雅紅幾乎崩潰,她說,她沒有到庭應訴,沒有收到起訴書,甚至連開庭傳票也沒見過,判決書更是聞所未聞,自始至終她一切都不知情。此后,她向市一中院提起上訴。
去年1月28日,當年審理此案的兩名法官作出民事裁定書稱,那份離婚判決書文字上有筆誤,應予補正。同年11月4日,河北衡水中院由院長簽發了一份民事裁定書,稱那份判決書已發生法律效力,并稱,“該判決書確有錯誤,應予再審,并裁定此案由該院另行組成合議庭再審,再審期間中止原判決的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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