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6月1日消息??5月10日,陜西渭南臨渭區看守所一名女管教指使在押人員毆打女嫌犯致死。渭南市相關部門5月30日晚透露,女管教和責任民警、值班副所長已被檢察機關立案偵查,其中兩人被取保候審;渭南市公安局臨渭分局副局長被停職,看守所一正兩副所長被免職;受害人善后事宜正在穩妥處理中。
>>事件
在押女嫌犯非正常死亡
據渭南市公安局副局長徐印祖介紹,今年42歲的杜會茜是臨渭區故市鎮故市村七組村民。5月5日,她與丈夫牛紅道一起因涉嫌販賣毒品罪被臨渭公安分局刑拘,關押于臨渭區看守所,杜會茜被關在313女監室。杜會茜入所當天,按規定值班醫生對她做了常規檢查,沒發現異常。
5月6日晚,杜會茜出現情緒反常,在監室大吵大鬧,并多次用頭撞墻,值班民警談話教育無效。為防止其做出過激行為,5月7日11時許,值班民警劉朝暉向帶班副所長李友良申請對其進行約束措施。
5月10日16時許,監室管教民警王銀巧將杜會茜帶到管教室談話。杜會茜情緒異常激動,再次出現喊罵和撞墻行為。王銀巧無法控制,就叫來監室押員劉某(女)、緱某某(女)幫忙,隨后在食堂做飯的李某等幾名殘刑犯前來幫忙約束。在約束過程中,李某在杜會茜的背上、臀部等處抽打。18時許,杜會茜身體出現異常,在送往市中心醫院后搶救無效死亡。
5月13日,臨渭區檢察院委托西安交通大學法醫學鑒定中心對杜會茜尸體進行解剖檢驗。邀請臨渭區故市鎮政府領導和故市村干部各一人到現場見證,兩名家屬代表參加。尸檢過程進行了全程錄像和照相記錄,尸檢報告將在病理解剖完成后做出。
>>調查
當事女民警無執法資格
據了解,王銀巧今年28歲,2010年初由部隊轉業到看守所工作。對杜會茜情緒狂躁,王銀巧沒有詳細耐心地了解原因,幫助她疏導情緒,而是簡單對其采取約束措施,在自己無法控制的情況下竟然選擇讓其他在押人員“幫忙”對杜會茜進行強制約束措施和毆打。
王銀巧雖是部隊轉業到看守所的正式民警,但并不具有公務員、干部身份,沒有執法資格。據了解,在臨渭區看守所,像王銀巧這樣的人員還有18名。由于監管任務繁重,警力不足,這些人也都在收押、巡視監控、管教的執法崗位工作。
>>處理
一局長停職三所長被免
在押人員杜會茜非正常死亡重大責任事故發生后,渭南市公安局臨渭分局紀檢、督察部門立即成立聯合調查組,5月12日晚,將初步調查情況上報市委、市政府和陜西省公安廳。渭南市公安局黨委于5月12日、30日先后兩次召開專題會議,研究部署了相關措施。
據渭南市公安局介紹,渭南市公安局事故聯合調查組對相關領導和責任民警進行了調查,并于5月30日上午正式宣布對臨渭分局主管監管工作的副局長王輝予以停職;對看守所所長王勁、副所長曹樹讓、李友良予以免職。同時,公安機關對參與幫忙“管教”的幾名在押人員和打人的殘刑犯李某等進行立案調查,追究刑事責任。
兩名涉案民警取保候審
渭南市人民檢察院宣教處副處長宋文介紹說,5月13日檢察機關對劉朝暉、王銀巧、李友良三名涉案民警以涉嫌虐待被監管人員罪立案偵查并刑事拘留。5月30日,渭南市檢察院批準逮捕帶班民警劉朝暉。因女警王銀巧在兩家醫院檢查后均證明已懷孕而按規定未執行羈押取保候審,副所長李友良也采取了取保候審強制措施。目前省市檢察機關已派員到臨渭區檢察院指導督促立案調查,根據尸體檢驗結果和調查情況,對構成刑事犯罪的責任人,檢察機關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決不姑息。對于不是國家工作人員的,將監督督促公安機關立案偵查,依法處理。
徐印祖表示,公安部門將全力配合檢察機關對案件進行偵查調查和處理,決不遮丑、護短,確保案件得到公正處理。
>>公安局
事件令人震驚看守所管理混亂
渭南市公安局副局長徐印祖說,正值全省公安機關深入開展涉案人員非正常死亡專項活動整治和全省公安監管部門貫徹落實公安部“兩防一退”(防事故、防非正常死亡、退出輿情熱點)工作期間,臨渭區看守所發生的女民警指使在押人員毆打致死女嫌犯事件令人震驚,不能理解和原諒。這是一起特別嚴重的監管安全事故,教訓特別慘痛,影響特別惡劣,對政府和公安機關的形象造成無法彌補的傷害。
渭南市公安局和臨渭區分局對“510”事故進行深刻剖析,認為這次事故發生主要原因是監管人員執法簡單粗暴,看守所監管任務繁重管理混亂,充分暴露出監管部門和監管民警的規范執法意識嚴重缺失,有關單位和領導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徐印祖說,渭南市公安系統今后將從這起事故中吸取教訓,在全市公安機關嚴格規范文明執法,從思想上提高認識,切實抓好隊伍建設,管好這支隊伍。據新華社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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