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海口網6月4日消息(記者黃敏)三輪協商、七易其稿,無數次的電話聯系、上門拜訪、個別溝通,歷時近半年,事關30多萬酒店與餐飲從業人員的《海南省酒店與餐飲行業工資專項集體合同》終于出爐,首次就有3494家酒店餐飲企業參與簽約,還將力爭今年底在全省全覆蓋,這讓餐飲從業人員從此“吃了定心丸”。
酒店餐飲從業者工資有了保障
今天上午,海南省酒店與餐飲行業工資集體協商專項合同現場簽訂會在海口召開,分別舉行海南省酒店與餐飲行業協會和省酒店與餐飲行業工會聯合會簽訂工資專項集體合同,三亞、儋州、文昌等市縣簽訂工資專項集體合同儀式。海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省總工會主席符興,中國財貿輕紡煙草工會主席王曉峰出席會議并講話。
現場簽訂的工資專項集體合同將覆蓋全省3494家酒店餐飲企業,涵蓋職工約16.5萬人,促進了2207家法人單位(含個體法人)加入工會組織。據了解,我省現有酒店與餐飲企業1萬多家,常態從業人員30多萬人,是海南第三產業中企業數量最多、職工隊伍最大、網點分布最廣的行業。
首次制定行業最低工資標準
《海南省酒店與餐飲行業工資專項集體合同》作為全國第一個省級行業工資專項集體合同,是我省目前覆蓋企業和職工最多的一份行業工資專項集體合同。
據介紹,在開展行業工資集體協商過程中,還首次制定了行業最低工資標準,即在海南省一二三類地區的政府制定的最低工資標準的基礎上,分別上浮20%、15%、10%。記者在該合同文本中看到,合同針對經理、主管、領班等十大工種崗位制定了最低工資標準,在海口市的標準中,服務員、保安員、清潔工、傳菜員等崗位的最低工資標準都達到了1000元。
同時,合同中還明確,利潤實現增長的企業,職工工資上漲的幅度每年不低于5%(剔除物價上漲指數);當企業經營困難出現虧損或不能完成約定的經營目標時,企業可與職工通過集體協商約定職工工資不增長或者確定降減幅度。
這一標準結束了海南酒店與餐飲行業建省23年以來一直沒有一個行業工資標準的歷史,同時也結束了工資分配和調整機制由企業老板單方決定的“單決制”歷史。
休息休假都有明確規定
該合同文本還對職工的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保障、勞動安全、女職工權益保護等方面也有所涉及。如第五條內明確,企業以法定的貨幣形式,于每月15日前支付員工上月的工資,不得拖欠和克扣,如遇節假日、休息日,可提前至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從業人員的服務質量,直接影響著酒店與餐飲行業的健康發展。對于餐飲行業中職工經常加班、節假日不能休息的情況,合同文本明確,安排員工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休息日安排員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法定休假日員工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員工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按照國務院相關規定享受帶薪年休假。
據介紹,該合同不僅對全省所有酒店與餐飲企業有效,同樣也對在瓊國際連鎖酒店餐飲企業有約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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