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6月27日消息??記者27日從山西省公安機關獲悉,山西運城市絳縣一名已婚婦女,為騙取錢財,一年之內3次實施婚姻詐騙,騙取現金2萬余元人民幣。6月13日,該名婦女被運城市稷山警方刑事拘留。
6月12日,稷山縣公安局刑警一中隊民警接到姚某報警稱,自己被一外地婦女詐騙。接警后,民警立即趕赴案發現場,經過調查取證,架網布控,將犯罪嫌疑人史某抓獲。
經查,犯罪嫌疑人史某2010年10月份左右在絳縣衡水鎮某飯店打工,每天從早忙到晚也掙不到多少錢,于是,她就產生了“找個男人騙點錢花花”的念頭。自去年10月份至今,為騙取錢財,她刻意隱瞞自身已婚、丈夫健在,并生有一女兒的事實。
史某化名“吳曉紅”以丈夫已死亡騙取受害人信任并與受害人結婚為由,先后在運城市稷山縣化峪鎮上胡村、稷峰鎮南陽村、清河鎮荊莊村三次實施婚姻詐騙,騙取受害人尚某、姚某、張某現金2萬余元、手機一部及衣物等。
目前,犯罪嫌疑人史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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