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7月7日消息(記者陳延鵬 通訊員段亞娟)近日,美蘭區人民法院對李某開設賭場案依法判決。去年2月,瓊海籍男子李某應黃某召集,到黃某開設的賭場收賬,該賭場賭博十分猖獗,后被警方查獲,李某被以開設賭場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
經審理查明,2010年2月,李某受黃某(已判刑)的召集,到南寶路華莊大酒店518房謝明(在逃,另案處理)等人開設的賭場,負責收銀做賬工作。該賭場的設賭方式為利用“啤酒機”猜號碼和押大小,每次投注額從10元至5000元不等。經查證,該賭場僅2010年3月20日、21日、22日的投注金額就分別達到722000元、485740元和403950元。2010年3月23日,市公安局對該賭場進行了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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