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7月18日消息??7月15日晚8點,22歲的威遠女孩小莉(化名)手術后不久,在四川省紅十字腫瘤醫院病房內,被26歲的男友砍死在病床前。
事后,小莉的家屬認為,小莉在病房內被殺害,醫院無論如何都脫不了安全監管不力的干系。而院方卻認為家屬怪罪于醫院是無理取鬧:“醫院不可能把病人用鐵籠子鎖起來”。
家屬不滿:要用法律維護權益
昨日下午,小莉的堂哥李先生再次來到四川省紅十字腫瘤醫院。李先生說,小莉在病房內被殘忍殺害,醫院應該積極面對此事,找一個人和家屬對接,處理善后事宜。
“小莉花錢住院,醫院未盡到保證人身安全的責任,特別是之前(小莉和男友)有過多次爭吵,有一定征兆,醫院應該加強安全措施但卻沒有;還有一點,當晚出事后,醫院明明有家屬電話,卻未第一時間通知家屬。”小莉的姐姐譚蓉莉說,她在妹妹被殺后4個多小時才知道噩耗。
“我們下定了決心,要通過法律渠道維護自身的權益。”李先生表示。
醫院叫屈:事發前調解了多次
昨日下午,在記者的要求下,值班的一位護士長表明了醫院的態度,并就事發前后的一些情況作了說明。
這位護士長表示:“出事前的下午,醫院已出面調解很多次,而且派出所也作了調解,院方已作了最大的努力。”她介紹,被害病員是因個人感情糾紛,兩方的家人近日來多次在醫療區域發生糾紛。醫院多次幫忙調解,事發前下午還叫了警察。當時調解時,就提出讓女方拿出1.5萬元,但女方不答應,惹急了那個男子,才釀成了悲劇。
對于家屬提出是住院期間在病房被害,醫院負有安全監管不力的責任這一說法,這位護士長說:“家屬這樣有點不講道理,人死了,大家都很傷心,但醫院不可能24小時都看著病人,不可能把病人用鐵籠子鎖起來。”
律師觀點:醫院應擔一定責任
四川省律師協會副會長、四川天天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何敏認為,這起事件中,醫院難推責任。醫院是特殊場所,應負有保證病員生命財產安全的管理責任,如命案發生在非探視時間,醫院的監管責任大,若是正常探視時間,責任相對較小。
記者隨后咨詢該醫院得知,小莉住的是普通病房,無探視時間的限制。對此,何敏表示醫院應當承擔相對較少的責任,但并不等于沒有責任。 (李逢春 朱佩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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