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7月19日消息? 最近,瓊海市民蒙先生去當地農信社辦理林權抵押貸款時,發現要額外給瓊海市農林局交納100元的過戶費。為此,蒙先生十分不解:“不是有規定要求省、市縣林業部門在幫助農民開展林權抵押貸款時,不能收取任何費用嗎?屯昌、白沙、昌江等地都已免去了過戶費,為什么瓊海還要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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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戶:辦貸款要交納100元過戶費
瓊海市石壁鎮的蒙先生今年打算再多種些橡膠樹,但家里的存款不夠,還差3000元。無奈之下,他想到去農信社貸款。然而,在辦貸款的同時,他被要求交納100元的過戶費。而且,不管貸款多少,一律都是交100元的過戶費。“我如果有錢的話,也就不去貸這3000元了。現在除了貸款要利息外,我們還要額外多交100元。這項收費合理嗎?”蒙先生說。
“如果大家都要交過戶費的話,我自然是沒有意見。但現在聽好多人說我省很多市縣現在都不收取這項費用了,為什么瓊海還要收取這個費用呢?這樣不是無形中給我們農戶增加負擔嗎?”同樣住在瓊海市石壁鎮的蔡先生對此也很有意見。
說起這100元的過戶費,在瓊海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工作的鄭先生也很“委屈”。“很多不明白情況的農民還以為是我們收的,每次都來找我們講理,說已收取了利息,就不該再收取這個費用。每次我們都是要拿著農林部門蓋的章給他們解釋半天。” 鄭先生說他們也是按規定收費。
隨后,記者在省委和省政府今年三月份發放的一份《海南省2011年農業農村工作要點》的通知上看到,該文件的第十七條明確規定,省、市縣林業部門要積極支持農信社開展林權抵押小額貸款,不得直接或變相收取任何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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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林局:100元費用確實不應該收取
昨日,記者采訪了瓊海市農林局相關負責人。就此問題,該負責人表示,早在以前搞林業改革的時候,局里就將5萬多本林權證發放到了當地農民的手上。“最近,省里又下文要求我們做林改后的后續工作,如農戶的種植養殖、小額貸款的扶植等。現在我們當地的農民只要拿著林權證就能到農信社進行小額貸款。”
“農民在貸款的過程中,農信社要對貸款者的項目進行相應評估。為了幫助農信社更好地做評估,同時也為了幫助農民實地勘察他們的林地和林木的成材率,我們特地委托瓊海市林業開發公司和我們林改辦的工作人員一起來做這個工作。”該負責人說,“我們工作人員在到實地去做評估時,自然就會產生一些消費,如材料復印費、工錢費等。經過我們的測算,應該向每個貸款者收取98元左右的費用,后來我們就取個整數收取100元。”
該負責人告訴記者,白沙、昌江等地是林改的試點,瓊海林改及收取一定勞務費的做法也是從這些試點地學來的。“現在我們林改后續工作的方案還沒有形成報批,我們收取的費用也是要全部交公的,不歸我們私有。嚴格來講,100元費用是不應該收取,但不收,在評估過程中我們就要自己倒貼費用。既然大家現在覺得不合理了,我們立馬就取消。現在人家試點地都取消收費了,我們自然也要跟著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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