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7月29日消息(記者 謝舒)29日上午,海口市政府常務會原則通過《海口市展覽業管理試行辦法》和《海口市會展業發展專項資金使用管理暫行辦法》,使海口市展覽業和會展業發展專項資金的管理工作的市場行為更規范,經營環境更優化,經營發展更增速,經營扶持更激勵。
????海口市會展業自2002年底開始進入了較快發展階段,舉辦會展的數量和規模年均增長在25%以上,其速度高于國內平均水平。但同時也存在多頭管理、題材雷同、重復辦展、互相沖擊等弊端,甚至出現騙展現象。由于欠缺規范管理和扶持政策,行業發展盡管速度較快,但卻與政府的發展戰略脫節。且檔次、規模上不來,影響了海口市會展業的健康全面發展。
????兩個辦法通過以后,將規范會展行業的市場行為,使得海口會展行業各項工作有法可依,使海口市展覽業和會展業發展專項資金的管理盡快適應《海南國際旅游島建設發展規劃綱要》的要求。其中,《海口市展覽業管理辦法》將規范海口展覽經營活動行為,完善會展業發展環境,促進會展業持續發展。《海口市會展業發展專項資金使用管理暫行辦法》將發揮財政資金在促進會展業發展中的導向和激勵作用,促進會展業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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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展覽業管理辦法》主要內容:
????1、進一步明確本市展覽業管理體制。明確市商務行政主管部門是我市會展業行政主管部門,委托市會展辦負責我市會展業的日常管理工作,其他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密切配合,做好相關協調、監督和服務工作。
????2、建立展覽報備制度。舉辦單位必須在舉辦展覽活動前到市會展辦申請備案,依法向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3、建立“一站式”服務制度。對于在本市舉辦的國際性、全國性大型外來展會,市會展辦為舉辦單位提供“一站式”服務。
????4、進一步明確舉辦展覽活動的其他管理規定,明確舉辦展覽活動要按規定辦理治安、消防等手續,方可舉辦展覽活動,并接受有關部門指導。
????5、建立展覽項目排期制度。每年的10月份,會展辦對下一年的展覽項目進行登記,統籌規劃,合理安排展期,避免惡性競爭、無序競爭,充分利用好有限的會展資源。
????《海口市會展業發展專項資金使用管理暫行辦法》主要內容:
????1、明確設立專項資金和管理主體。市財政局是會展專項資金管理的主管部門,負責我市會展專項資金預算的審核、批復,會同市會展業行政主管部門、市會展辦對項目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管理監督。
????2、明確專項資金的使用范圍。
????3、明確專項資金的使用條件與標準。規定了用于培育本地展覽項目、申辦和引進國內大型流動性展覽項目在我市連續舉辦的獎勵條件和標準;以及用于成功在我市舉辦的國內外大型會議補貼及獎勵條件和標準等。
????4、規定專項資金的申請和審核、撥付程序。規定項目申請單位應于每年10月份提出申請;項目舉辦前提交相關項目評估申請資料,有關部門對項目報告進行評估、審核后,報市政府批準后給予撥付。
????5、明確專項資金的監督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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