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8月1日消息??7月29日上午,記者從海口市公安局牽頭召開預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會議上了解到,今年1—6月份,海口共發生事故29538起,其中簡易事故16994起,普通程序事故276起。在普通程序事故276起中,有42起事故共死亡51人受傷390人,經濟損失555730元。
據介紹,今年以來海口市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有2起。
3月14日凌晨4:43分,在海口秀英區濱海大道與丘海大道交叉口,23歲男子鐘某駕駛瓊B69966小轎車,與林某(男,34歲)駕駛的瓊C35061號半掛牽引車相撞,造成鐘某和小轎車內三名女性乘客當場死亡及兩車損壞。經交警責任認定,該起事故中鐘某酒后、超速駕駛車輛不讓右側道路方向來車先行負主要責任,林某駕駛車輛牽引無號牌的半掛車,在標志禁止的時間段通行負次要責任。
6月3日凌晨4:10分,在海口市龍華區南海大道東廣昌酒家前路段,23歲男子王某駕駛瓊C64199小轎車,追尾碰撞由文某(男,38歲)駕駛粵BAR75掛重型集裝箱半掛車,造成王某及乘小轎車乘客謝某(男、19歲)和陳某(男,24歲)三人當場死亡,兩車損壞。經交警認定,該起事故王某駕車超速、追尾負全部責任。
根據《海口市預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方案》,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將成立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領導小組,實行交警支隊領導分片包干責任制,各轄區大隊長為預防道路交通事故各轄區第一責任人,各中隊長、民警實行包點、包段,為具體責任人。
此外,海口交警車管部門要爭取協調有關部門,積極推進重點車企、駕駛員手機信息發布制度。嚴格依法辦理機動車和非機動車的入戶、檢審等業務,依法辦理機動車駕駛證的申領和駕駛人管理,嚴把駕駛員考試關和發證關,實行“誰檢車、誰考試、誰簽字、誰辦理、誰負責”的責任倒查制度。對在3年內駕齡駕駛員發生交通死亡事故負主要或全部責任的,對駕校培訓和車管所的考試、發證情況進行責任倒查,對負有責任的要追究有關教練員、考試員、駕校和相關管理部門負責人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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