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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警方調解
記者問:小伙到底有沒有摸
警方稱:需要時會公開證據
■死者家屬指出警方調解過程有不少疑點
■警方回應稱,當晚的調解沒有任何問題
爭議1:
民警的處理是否得當?
7月30日晚事發時,寧海路派出所的民警來到KTV現場。家屬們認為民警沒有作為,沒有做出是非判斷?!懊窬敃r說了‘這個可大可小’,這話是什么意思?”一位家屬質疑說,如果說占某涉嫌性騷擾,那么民警可以對占某進行治安處罰,而不是用錢來解決問題。
此外,家屬們表示,既然當時錄像顯示不出摸了對方女孩,民警為何認可8000塊錢的數額,“協議和收條都是經過民警手的,他們一直沒有說什么?!?/p>
此外,家屬還表示,整個事情從頭到尾都是在KTV內處理,“為何不將雙方帶到派出所呢?”李上庚稱,他們都是外地人,在那種環境下肯定是盡量息事寧人,不愿意多生事端。
爭議2:
醫療補助費是啥名目?
那個當事女孩“劉×”到底是什么身份,目前占某家屬們也不清楚,但是對于“劉×”的做法,他們認為“做法老練”。
據稱,在提到8000塊的金額時,占某當時非常激動,認為對方是訛詐。但是對方卻說,“嫌貴啊,夜總會找個小姐也要這么多錢??!”當時李上庚還駁斥對方不要自降身份,“但現在回想起來,覺得她說話很老練?!?/p>
而收條的內容更是讓家屬覺得荒謬。李上庚昨天出示了那張收條,上面寫著“本人劉×已收李上庚8000元醫療補助費?!?/p>
“聽說過醫療費,可是她傷到了嗎,她只是腿上青了一點,根本無大礙?!崩畋蟊笳f,而對方寫出的名目還是“醫療補助費”,那就是說核心在于“補助”,可是沒有受傷不去看病,又哪來的補助費?
“這不就是為了開脫自己嗎?拿了錢之后沒有其他憑據,拿著收條再找到她也沒有用了?!崩畋蟊笳f,因此他們有理由懷疑,對方是“碰瓷”的。
另外,這個女孩居然還使用了兩個名字,據李上庚稱,當晚他沒有仔細看,昨天他才發現,在調解協議上,女孩簽的名字是“李×”,而收條上簽的又是“劉×”,不由得讓他懷疑對方到底用的是真名還是假名。
記者試圖聯系這個女孩,但是死者家屬方也沒有對方女孩的聯系方式。31日晚記者就此向溫莎KTV咨詢這位當事女孩身份時,對方也沒有正面回應。
也有人指出,使用什么名義打收條固然是一方面,但是既然是調解,肯定不會直接出現性騷擾、精神補償之類的字眼,為了雙方都能接受,換個名目也是正常的。
警方回應:
當晚調解沒任何問題
昨天下午,當晚出警的鼓樓公安分局寧海路派出所一位宋所長來到省級機關醫院,和家屬就此事進行商談,雙方一直談了三四個小時,但未有最終結果。
記者在現場也就家屬的幾點疑問,向宋所長進行了解,宋所長表示,當晚的調解是沒有任何問題的,因為發生糾紛,調解就是工作的一項內容,他強調:“字是雙方自愿簽的,錢也是自愿給的。”
“那么如果占某確實涉嫌性騷擾,是否應該帶到派出所直接進行治安處罰?”對此,宋所長表示,根據情況的不同,也不能這么說。
至于占某到底有沒有摸了女孩,對此宋所長沒有明確回應,他表示,需要的時候,該公開的證據都會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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