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8月15日消息(記者光明)據了解,沒有成立業主委員會的小區,我省規定住宅樓內電梯運行電費要單獨裝表計費,當月實際入住業主或使用人據實平均分攤,原則上,空置房、一樓(該棟樓電梯不設負一、負二層的)不分攤電梯運行電費。物業管理區域增壓水泵二次供水用電費用,由區域內或該幢住宅樓所有業主或使用人按用水量據實分攤。物業管理區域內不使用二次供水的住宅樓業主或使用人不分攤。
省物價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已成立業主委員會的普通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區域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的水電費用等,由業主根據實際消費分攤。據了解,《海南省普通住宅物業管理區域共用水電費分攤辦法》第五條規定,成立業主大會的,共用水電費用分攤具體辦法由業主大會或業主委員會和物業服務企業協商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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