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朋友不外出作案 男朋友毆打致流血
嫌犯王某春今年18歲,看上去身體很單薄,而他的男朋友王某安和她正是同鄉(xiāng)。兩人是在海口認(rèn)識的,并交往一年。
據(jù)嫌犯王某春介紹,今天4月,她在一酒店工作,每個月800元,后來要去廣東打工辭職,但是由于男朋友的原因也沒有去成,就和男朋友住在一起。男朋友剛開始只是說帶她出去玩,到了作案地點后,讓她站著望風(fēng)。等車輛推出來后,男朋友就讓她坐車一起回家。
“我剛開始問他怎么偷車,他說是朋友放在這里的車輛,他來幫忙騎回家。”王某春稱,后來她知道是犯法的,她不愿意和男朋友一起出去盜竊,但是她不出去作案,男朋友就打她。“打了好幾次。”男朋友將她的耳朵打傷了,還流了血。
為籌毒資 盜竊電動車“賤賣”
據(jù)嫌犯王某安介紹,他兩年前在廣東玩具廠打工每個月1000多元,但染上毒癮后回家治療。今年4月份從澄邁到海口看病,后來和朋友住在一起沒錢吸毒,他就和同鄉(xiāng)一起盜竊電動車。
“每輛車都是賣給一個朋友。”王某安稱,他第一次作案后告訴一個朋友稱有一輛車不知道怎么處理,朋友給他介紹了一位在澄邁的外號為“澄邁”的朋友,每次盜竊車電動到手后,他就聯(lián)系“澄邁”,然后讓“澄邁”來海口取車,每輛車就賣600元左右。拿到錢后,他們就一起吸毒揮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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