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員工旅游要扣個稅嗎?
在和網友對話的過程中,有網友提問:中秋將至,公司為員工發放月餅是否需要代扣所得稅?送給客戶的月餅是否也要代扣?公司組織員工免費一日游,也要扣個稅嗎?
對此,江蘇省地稅局副調研員季志祥表示,稅法規定,應稅所得包括:現金、實物、有價證券以及其他形式的經濟利益。單位發放的月餅,提供給員工的免費一日游,均應作為應稅所得與當月發放的工資薪金合并計征個稅。
季志祥還表示,公司發放給個人的手機費、報銷的汽油費,均應當計入個人工薪所得征稅。
起征點不會再出臺江蘇標準
此次個稅起征點的調整是全國范圍的,不會再出臺江蘇標準,此前在征集公眾意見的時候,不少網友建議東西部個稅起征點有所區別。
昨天,陳茂鋒表示,在全國實行統一的減除費用標準,主要基于四個方面的考慮:
一是我國是法制統一的國家,稅收法制是國家法制的重要組成部分,應該實行全國統一的稅收政策。
二是減除費用標準是按照社會平均消費支出情況確定的,總體上反映了全國各類地區經濟發展狀況和居民收入水平。就部分富裕地區而言,可能物價指數較高,但居民收入水平也較高,負擔能力相對較強,實行統一的減除費用標準,有利于體現稅收量能負擔原則。
第三個考慮是市場經濟條件下人口流動性非常大,戶籍地和工作地很可能不在一個地方,如果不實行統一的標準,那很可能出于避稅的目的,相對收入較高的優秀人才可能更要往標準較高的發達地區流動了。
第四個考慮是采用全國統一的減除費用標準,也是國際上的通行做法。
8月發工資9月報稅適用老標準
陳茂鋒表示,修改后的個人所得稅法和實施條例都是從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具體而言,是指納稅人今年9月1日(含)以后實際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應適用3500元的減除費用標準和稅率表,在9月1日前實際取得的工資、薪金,無論稅款申報入庫時間是不是在9月1日以后,都適用2000元/月的減除費用標準和稅率表。
從整體情況看,大部分單位都是8月份發放工資,9月份報稅,那么就適用2000元/月的老標準和老稅率;但是也有小部分單位,如行政事業單位、部分外企等,習慣上是9月份發放的工資9月份報稅,那么根據實際發放時間判斷,適用3500元/月的新標準和新稅率。
按現行稅法規定,工資、薪金所得是按月計算、支付時扣繳。一個月內發放多筆工資薪金所得,應當合并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
新舊版本的客戶端9月份并存
陳茂鋒表示,9月份申報納稅時,地稅部門在納稅服務廳征管系統及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客戶端都提供新舊費用減除標準和稅率兩種方案,由扣繳義務人根據工薪實際發放時間判斷是否適用新稅法,讓小部分實際工資在9月1日以后發放的單位能夠按照新稅法納稅。
軟件的升級改造工作已經完成,新的客戶端將于9月1日凌晨發布。9月份新舊版本的客戶端同時并存,適用老稅法的話,仍然使用原客戶端,9月申報方法和程序和以前一樣,10月份申報時再更新客戶端;適用新稅法的話,9月份更新客戶端,除稅款計算方法由程序設定不一樣外,上傳數據及申報方式和以前一樣。
10月1日后,將只有適用于新稅法的客戶端存在。
個稅熱點問答
9月5日發工資怎么繳個稅
問:目前很多企業都是次月上旬發放上月工資,例如,在9月5日發放8月份工資,那么,該工資是以新稅法規定的3500元為扣除標準還是以2000元為扣除標準?
江蘇省地稅局副調研員季志祥:9月5日發放的8月份的工資扣除標準是3500元。
報稅時間兩年前就已延長
問:此次修改《個人所得稅法》為什么要延長申報繳納稅款時間?
江蘇省地稅局副局長陳茂鋒:新稅法將申報繳納稅款的時限由次月7日內延長至15日內,與現行的其他稅種的申報繳納稅款時間一致。江蘇省在兩年前就已經從方便納稅人的角度出發,將申報時間統一調整為次月15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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