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等省份高地方債務率引關注 需有效防范
站在最新的海南省地圖前,總攬國際旅游島的建設規劃,足以領略其宏偉藍圖。若有機會沿著海南島幾條主交通要道轉上幾圈,隨處可見熱火朝天的建設場面:無論是洋浦經濟開發區正在推進的“三港一基地”建設,還是三亞海棠灣的商業區規劃建設,抑或海南東線正在進行的海灣建設……處處都在將國際旅游島變成現實。
然而,“地方總債務率93.18%”,這個全國最高的數字,無疑讓正在如火如荼進行著國際旅游島建設的海南島,再次走到鎂光燈下。
在目前已發布地方政府性債務賬單的省份中,海南省政府債務率高居第一,負有償還責任和擔保責任的債務占綜合財力的比重為93.18%,接近100%的國際警戒線。海南2010年省級預算執行報告顯示,截至2010年底,海南省政府性債務余額為952.92億元,其中政府負償還責任的債務和擔保責任債務分別為685.03億元和224.12億元。
由于此前歐洲債務危機的持續影響,公眾對于“債務”這個字眼已相當敏感。但是,在海南省相關部門負責人看來,這個問題并非想象中那么可怕。
海南省財政廳預算處處長吳一葵表示,海南省舉借債務的原因主要是由于海南建省較晚、起點較低、經濟總量不大,省內基礎設施、社會事業歷史欠賬較多、發展滯后,政府為加快經濟社會發展及國際旅游島建設,通過舉借債務籌措建設資金,形成了一定規模的債務。
實際上,按照官方說法,海南省債務資金使用取得了很大成效,海南省通過合理舉債融資,在支持地方經濟和社會發展、提高公共服務能力、改善民生以及應對金融危機方面發揮了較積極的作用。
官方提供的一份數據顯示,與1997年的水平相比,2010年,海南省全省GDP為2052.12億元,增長399%;財政總收入551.68億元,增長16倍;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581元,增長221.26%;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5275元,增長190%。
在吳一葵看來,海南省債務風險尚在安全、可控范圍內,無需“談債色變”。從公布的數據看,2010年,雖然海南總債務率為93.18%,但其中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率占70.21%,負有擔保責任的債務率占22.97%。考慮到擔保債務轉化為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可能性較小,因此實際的債務率與國際公認警戒線(100%)還有較大差距。此外,債務的80%以上屬于長期借款,每年償還的債務負擔不重,2010年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償債率僅為8.61%,比國際公認警戒線(20%)低了11.39個百分點。
其實,海南高債務率問題早就有人關注。今年初,海南政協委員梁振功當時指出政府負債率過高,一些地區融資負債率高達300%,大大高于國際風險警戒線80-120%的水平。
而地方債務率高不只是海南一個省的問題。截至去年底,全國地方政府性債務余額10.7萬億元,其中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占62.62%;政府負有擔保責任的或有債務占21.80%;政府可能承擔一定救助責任的其他相關債務占15.58%。
此后,海南、吉林、重慶、北京、寧夏、廣西、山東、河南等省份在2010年省級(市級)預算執行審計報告中公布本地政府債務余額。上述省份中,僅有山東和廣西的狹義債務率低于全國整體水平的52.25%,如果加上地方政府負有擔保責任的債務,上述省份中僅有山東的債務率低于全國水平,其他省份債務率均偏高。
業內專家分析認為,地方政府舉債融資缺乏規范、地方政府性債務收支未納入預算管理、債務監管不到位、部分地方的債務償還對土地出讓收入的依賴較大、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數量多,管理不規范等重重問題仍在困擾著中國地方債務。同時,地方負債率過高,新增負債有增無減,加之財政使用效率低,地方政府將無法償還債務本息。長此以往,一輪地方債形成的銀行壞賬潮就有可能到來。因此,合理評估和有效防范地方融資平臺信用風險刻不容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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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新華網海南頻道] [作者:王存福] [編輯:謝軍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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