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法院審判監督工作座談會。黃葉華 攝
海口網9月22日消息(記者 吳開詩 通訊員 胡娜)海南法院審判監督工作座談會今日召開。省高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劉誠在會上要求審判監督工作要強化“三個意識”,依法糾錯,注重防錯,不斷深化審判監督制度改革,最大限度提升司法公信力。
會議傳達了今年全國法院審判監督工作座談會精神,就再審程序中存在的法律適用、減刑假釋兩個問題分別做了專題報告,總結了全省中、高級法院三年來的全部再審案件的質量評查結果。
劉誠介紹說,近年來,海南法院審判監督工作按照最高法院的要求和部署,多措并舉,審判監督工作取得新進展。2009年6月至2011年8月,海南法院共審結刑事、民事、行政各類再審案件458件。其中,依法改判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占同期生效裁判的百分比分別僅為0.21%,0.23%和0.35%,切實維護了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有效促進了司法公信力的提升。
全省高、中級法院民事、行政再審收結案有所波動,整體趨穩,其中民事再審案件仍占絕大多數,2008至2010年全省高、中級法院審結民事再審案件為453件,占全部再審案件的95.57%。
海南高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劉誠在全省法院審判監督工作座談會上作重要講話。黃葉華 攝
全省高、中級法院民事、行政再審案件結案率保持較高水平,三年內,全省高、中級法院民事、行政再審案件的平均結案率為91.3%。海口中院的平均結案率高達97.62%。
劉誠表示,當前海南法院審判監督工作離人民群眾的新期待還有一定差距,審判監督工作職能弱化、虛化問題仍需解決;案件質量監督機制仍需深化;糾錯機制有待完善;健康有序的審判監督法制環境仍在形成。
審判監督工作要堅持服務大局、司法為民和促進和諧意識,劉誠強調,要維護司法權威,明確糾錯標準,樹立有限糾錯理念;要避免地方保護主義,勇于糾錯,對于能直接糾正的案件就不再重審,避免給當事人造成更多訟累。
劉誠認為,審監制度的存在為司法公正提供了可靠保障,減少法官“做成”錯案的隨意和故意。要延伸審監制度的糾錯效能,重點關注執法尺度不統一問題,及時提出規范和指導意見;研究不同審判領域的法律適用問題,重點把握特定類型案件的審判規律;完善責任追究機制,對于因違法違紀或重大疏忽導致錯案的,要堅決追究責任。
會上,全省各級法院分管審監工作的副院長和審監庭庭長還分組,對海南高院擬定的《民事再審案件辦案規程》《民事再審案件庭審規程(修改稿)》進行了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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