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9月23日消息??感覺兒子越長越不像自己,小聶(化名)開始懷疑妻子小雨(化名),聽見鄰居們的風言風語,他便帶著孩子去做親子鑒定。結果顯示,兒子不是他的。
一張訴狀,小聶將妻子告上法庭起訴離婚,并索賠16萬多元。法庭上,小雨提出質疑,但她拒絕做親子鑒定,也沒有出具相反證據予以反駁。
近日,益陽市赫山區法院經審理,認為因女方拒絕做親子鑒定,法院根據男方提供的鑒定結論,推定男方與兒子親子關系不存在。最后,法院作出一審判決,準許小聶與小雨離婚,兒子由小雨撫養成人,撫養費由小雨負擔,并賠償小聶2萬元精神損失費。
兒子不是親生的,起訴離婚
小聶,32歲,益陽人。
2008年6月,經人介紹,小聶認識了比他小三歲的小雨。交往半年后,兩人于2009年2月5日登記結婚,2010年8月,小雨生下一男孩。
小聶說,小雨生完孩子后就長期外出,甚至有時會一夜不歸。漸漸地,夫妻兩人開始吵鬧。
兒子慢慢長大,但小聶發現兒子越長越不像自己。他也常常聽到鄰居的風言風語,說小雨對他不忠,孩子不是他親生的。
今年5月13日,聶某在沒有告知小雨的情況下,自行委托湖南天衡司法鑒定所,對自己與兒子之間有無親生血緣關系進行鑒定。
5月19日,鑒定結果顯示小聶非孩子親生父親。看到這份鑒定結果,小聶一紙訴狀將小雨告上法庭起訴離婚,要求小孩由小雨撫養,并賠償其經濟損失和精神損失共計16萬多元。
妻子拒做親子鑒定
赫山區法院開庭審理此案,小聶提供了親子鑒定意見書。
在法庭上,小雨稱小聶說的不屬實。她說,雙方在婚前缺乏了解,而婚后小聶常無端懷疑,這才導致夫妻矛盾加劇。小雨對小聶的這份親子鑒定意見書提出了質疑,但自己拒絕做親子鑒定,又沒有提供相反證據予以反駁。
小雨說,她同意離婚,撫養兒子,但拒絕賠償。
法院一審推定妻子敗訴
經審理,法院認為小聶提供的親子鑒定結論證明了其與孩子之間不存在親子血緣關系,而小雨又沒有提供相反證據證明,且拒絕配合做親子鑒定,就此推定孩子不是小聶的。小雨生育的小孩與小聶毫無親生血緣關系,導致雙方的夫妻感情徹底破裂,對小聶要求離婚的訴訟請求,法院予以支持。
最后,法院一審判決,準許小聶與小雨離婚,兒子由小雨撫養成人,撫養費由小雨負擔,并賠償小聶2萬元精神損失費。
[法律鏈接]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二條第一款規定:“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生育的子女,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確認親子關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的證據予以證明,另一方沒有相反證據又拒絕做親子鑒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請求確認親子關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張成立。”(全欣 張躍飛)
·凡注明來源為“海口網”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頻、美術設計等作品,版權均屬海口網所有。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進行一切形式的下載、轉載或建立鏡像。
·凡注明為其它來源的信息,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網絡內容從業人員違法違規行為舉報郵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