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法規定:海口電動車禁止拉客 遏制“電的”盛行
海口網10月10日消息??隨著海口城市“禁摩”舉措的推進,當年困擾海口交通的“摩的”現象日漸減少,取而代之的是電動自行車拉客現象日益盛行。不過,今后此現象管理將有法可依,《海口市電動車管理辦法》明確,禁止使用電動自行車、超標電動自行車進行營業性旅客運輸。
9日下午3時許,在海秀東路與五指山路交叉口,記者看到不少帶著跨在電動車上,頭戴安全帽的男子候在馬路邊,偶爾對來往的行人問著“走不走”。記者在附近站了不到五分鐘,就有3輛電動車載客離開。
實際上,這樣的情景在海口市區的各條街道,各個公交車站等人流量多的地點都存在。
來自定安的莫大叔告訴記者,他和妻兒現在租住在海口,前幾年他一直靠摩托車載客養家糊口,后來海口開始“禁摩”,他便花了近3000元錢買了輛電動車開始拉客。“一天下來,少的話有七八十塊錢,多的話100來塊。”如果電動車也跟摩托車一樣不許拉客怎么辦?針對記者的提問,莫大叔說:“真要禁了,想其他的辦法過活兒吧。”
[來源:南國都市報] [作者:袁蘭] [編輯:謝軍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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