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晚報制圖 鄭瀚
警察半夜追趕一輛轎車,轎車被追到小區時,嫌疑人束手就擒……這個場景就像一部警匪片。但這不是警匪片,是一個影視公司導演自己上演的真實故事。昨天,南岸區檢察院透露,該導演因犯危險駕駛罪,一審被判處拘役2個月、罰金1萬元。
開幕曲:酒后駕車
承辦檢察官吳言才介紹,楊某是一家影視公司的導演。平時,他都是導演別人的故事,但這一回他給自己導演了一個故事:今年8月27日晚10時30分許,楊導在南岸區回龍灣附近的一家超市,買了三瓶125ML裝的勁酒。回家后,“在家里獨自邊喝勁酒邊玩電腦”。當他把這三瓶勁酒喝完時,已經是次日1時30分左右。
吳言才稱,三瓶勁酒7兩5錢,但楊導覺得不過癮,遂駕車從南岸的小區出門,來到回龍灣湖天廣場斜對面的一家超市,買了兩瓶勁酒和一袋方便面。
變奏曲:想甩警車
楊導供述,他買完酒后,開車掉頭準備按原路返回,剛開了幾十米,就有交巡警駕駛警車向他的車靠攏,其中一交巡警還打手勢示意他靠邊停車,并用喊話器叫他停車。
他知道酒后駕車違法,所以,當他看到交巡警后,趕忙把車窗關上,想快點甩掉警車,將車開回家,這樣才能安然無恙。于是,他沒有按交巡警的指示靠邊停車,而是加速將車按原定路線返回。
交巡警就開車追。
結尾曲:束手就擒
一路上,交巡警還在警車里不斷用喊話器呼叫他的車牌號,明確喊“靠邊停車”。但他仍沒理睬,一直開到了小區大門,警車也跟著進了小區。這時,他知道自己跑不掉了,進了小區不遠就停車了。
當天一同當班追趕的協勤證實,他們一路追擊了大約2公里。
兩名交巡警下車后將司機抓獲。他們用酒精測試儀對司機進行一次呼氣酒精含量檢測,結果是159mg/100ml。交巡警把司機帶到平臺,又用酒精測試儀進行一次呼氣酒精含量檢測,結果是218mg/100ml。
最后,楊導演被送往醫院經過血液檢驗,檢測結果為乙醇含量159.7mg/100ml。
以前:曾因醉駕被拘
吳言才稱,楊導其實有過深刻的教訓。2010年10月,他因醉酒駕駛機動車,曾被高新區公安分局行政拘留2天。
法律規定,酒駕后抗拒檢查是要被從重處罰的。
經檢察機關提起公訴后,法院在國慶之前,對該案作出判決。法院認為,楊導的酒精含量已經達到醉駕標準,構成危險駕駛罪。但因其認罪態度好,具有酌情從輕情節,最后,法院對其判處拘役2個月、罰金1萬元。(羅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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